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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保鮮膜塑化劑問題

   2013-07-29 食品與營養信息交流中心鐘凱333
核心提示:  作者:鐘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副研究員。  從臺灣起云劑到白酒塑化劑,它一直陰魂不散。7月28日中午的央視《每周

  作者:鐘凱,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副研究員。

  從臺灣起云劑到白酒塑化劑,它一直陰魂不散。7月28日中午的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再次曝光塑化劑問題,還是這張老面孔,只是換了“食品保鮮膜”的馬甲。新聞中反復強調的“毒物”DEHA到底是什么,能不能用在食品保鮮膜?這個新聞存在哪些問題呢?

  首先,DEHA“禁用”的說法是站不住腳的。DEHA學名“己二酸二(2-乙基己基)酯”和新聞中說的DOA(己二酸二辛酯)結構非常接近,根據GB9685,它倆都是我國食品包裝材料中可以合法使用的添加劑,但是其特定遷移量不得高于18毫克/公斤。“禁用”的依據是2005年“質檢總局通知”,但其效力顯然大不過2008年的“強制標準”。

  第二,“沒標準”、“無標準可依”也是誤導。GB9685適用于所有食品包裝材料,當然也適用于食品保鮮膜,怎么能叫無標準可依呢?即使那個被暫緩實施的GB10457-2009,其中對添加劑的要求依然是按GB9685執行。因為作為一個產品標準,主要規范的是質量而非安全性。依據GB9685執行,完全可以保障食品保鮮膜的安全性。

  第三,DEHA實際上是用于代替DEHP等鄰苯二甲酸類塑化劑的,它的安全性其實相對更好一些。因此使用鄰苯類塑化劑的產品還規定了不能用于油脂類食品,而DEHA連這個規定都沒有。其實央視如果做一下鄰苯類塑化劑,或許能發現一些保鮮膜用于油脂類食品的不規范使用的問題。

  最后,該新聞最不可原諒的錯誤是將檢測值與檢出限相比。理化分析方法的檢出限與儀器、前處理方法等密切相關,同樣的檢測值可以有不同的檢出限倍率,方法越先進、越靈敏,倍數越大。這樣的比較是沒有任何實際意義的,無非是“倍數”大,有沖擊力。正確做法是將檢測值與GB9685中關于特定遷移量的限值做比較。

  我非常遺憾的看到,很多媒體轉載時,直接將檢測值與檢出限的倍率當成了超標倍數,這是一個非常嚴重的錯誤,看樣子是中了某些“磚家”的圈套。由于央視新聞中沒有具體檢測數據也沒有檢測方法的信息,因此我既無法判斷結果可信度,也無法判斷實際超標倍數,甚至連是否超標都無法判斷。

  總的來講,這個報道問題還是挺多的,但是食品保鮮膜市場的混亂也是不爭的事實。我想說的是,打擊和清除行業內一些不規范的小廠小作坊我完全同意,利國利民利行業,但不能用炒作新聞的手段。監管不力可以批評監管部門、提出訴求,行業不規范就應該組織起真正有力量、有擔當的行業協會。利用消費者的食品安全恐慌心理,綁架輿論,打擊對手,這絕非良策。巴氏奶和常溫奶打架是兩敗俱傷,請各行業明鑒。

  對于媒體,如何選擇一個靠譜的信息來源也很重要。涉及食品的報道一般都會摻雜行業利益,這時記者不但要傾聽行業內專家的聲音,更要注意尋求行業外專家的意見,只有這樣才能做出科學、客觀的好報道。

  減少塑化劑攝入的小提示:

  盡管合乎標準的產品不存在安全性問題,但公眾也有辦法主動減少塑化劑暴露。

  首先,盡量買正規廠家在正規賣場出售的產品,因為相對三無產品和不正規賣場,他們會對產品的質量安全提供更多的保證。如果選擇了三無產品,也就自動放棄了這一份保險。

  第二,塑料制品盡量不要用來盛放、儲存油脂含量高的食品。上過高中的人都知道“相似相容”原理,這不僅僅針對塑化劑,其他有機物也更容易被油脂溶出,這也不利于塑料制品本身的使用壽命。

  第三,塑料制品不要高溫加熱,除非特別標明“可用于微波爐”,或標明了可耐受的溫度。

  最后,生活中大家要最好盡量減少不易自然降解的塑料制品的使用,不單是為了防塑化劑,更是為了我們不堪重負的環境。

  主要參考:

  《食品容器、包裝材料用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9685-2008)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GB10457-2009)(暫緩實施)

  央視《每周質量報告》:2013/7/28 “不保險的保鮮膜”

    相關報道:

    多品牌保鮮膜含禁用塑化劑



日期:201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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