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來,安徽市場監管系統聚焦民生領域群眾反映強烈、社會輿論關注的突出問題,圍繞“鐵拳”行動確定的10項重點,重拳出擊,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依法嚴查生產銷售假劣農資、氣瓶檢驗違法和銷售不合格車用柴油,大力整治“神醫”“神藥”等虛假廣告亂象,查辦了一批與群眾緊密相關、性質惡劣的違法案件。
現將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
查處合肥必利食品有限公司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1年12月23日,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其冷庫內存有不能提供省內進口冷鏈監管倉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遂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購進的7種進口冷鏈食品均屬首次進入安徽省境內,且未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如實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備案并未進入集中監管倉。當事人經營上述進口冷鏈食品的貨值金額為15.15萬元,違法所得30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行為。2022年 3 月 22 日,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合肥必利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60.6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淮北市市場監管局
2022年1月25日,淮北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丁某干鮮店開展執法檢查,在其店鋪內發現超過保質期的“風味湯圓”“東江鹽焗雞”等食品共70袋,無標簽標識的火鍋底料49袋。因現場發現印碼機、油墨、松香水等物品,執法人員遂調取店鋪內監控錄像,發現丁某曾使用松香水、印碼機等設備篡改上述食品生產日期。經查,涉案食品貨值393.6元。
當事人上述行為構成經營超過保質期、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以及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2022年3月23日,淮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沒收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涉案食品、違法所得并處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銅陵市樅陽縣市場監管局
2021年12月21日,樅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樅陽鎮蒲洲農貿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楊某某在其經營的豬肉攤位上擺放有未蓋動物檢疫合格印章的豬肉。經調查,該批次豬肉系從安徽何連牛羊肉有限公司(另案處理)進貨,共購進豬肉89.95公斤,其中未加蓋動物檢疫合格印章且無法提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豬肉18.64公斤。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之規定,樅陽縣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豬肉18.64公斤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滁州市全椒縣市場監管局
查處全椒縣光頭兄弟冷凍食品經營部違法經營冷凍食品案
2022年1月29日,全椒縣市場監管局接上級交辦案件線索,對全椒縣光頭兄弟冷凍食品經營部進行核查。經查,當事人于1月27日自駕箱式冷鏈貨車從南京購進10件“冷凍帶骨羊腿”(原產地:澳大利亞),進貨款9055元。截至案發,當事人已通過零售散稱的方式銷售9件。當事人在冷凍食品銷售環節中未建立購銷臺賬,僅能提供5張銷售票據,在購進上述進口冷凍食品時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備和核酸檢測。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2022年3月2日,全椒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被扣押1件冷凍帶骨羊腿及違法所得8758元并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十一、合肥市市場監管局
查處合肥親語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嬰幼兒奶粉案
2021年12月8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收到長沙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通報不合格食品流向的函》,該函顯示長沙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倍恩喜(湖南)乳業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嬰幼兒奶粉,部分涉案奶粉流向合肥親語母嬰用品有限公司。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后予以立案。
經查,當事人從倍恩喜(湖南)乳業有限公司購進涉案奶粉138罐,售出92罐,涉案貨值4.12萬元,且進貨、存貨及銷售記錄不完整。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2022年3月9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8.24萬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2-04-15
現將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
查處合肥必利食品有限公司違反疫情防控規定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
2021年12月23日,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進行日常檢查,發現其冷庫內存有不能提供省內進口冷鏈監管倉出倉證明的進口冷鏈食品,遂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購進的7種進口冷鏈食品均屬首次進入安徽省境內,且未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進口冷鏈食品集中監管倉建設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如實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備案并未進入集中監管倉。當事人經營上述進口冷鏈食品的貨值金額為15.15萬元,違法所得3000元。
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之規定,構成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違法行為。2022年 3 月 22 日,合肥市包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合肥必利食品有限公司作出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60.6萬元的行政處罰。
六、淮北市市場監管局
2022年1月25日,淮北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丁某干鮮店開展執法檢查,在其店鋪內發現超過保質期的“風味湯圓”“東江鹽焗雞”等食品共70袋,無標簽標識的火鍋底料49袋。因現場發現印碼機、油墨、松香水等物品,執法人員遂調取店鋪內監控錄像,發現丁某曾使用松香水、印碼機等設備篡改上述食品生產日期。經查,涉案食品貨值393.6元。
當事人上述行為構成經營超過保質期、標簽不符合規定食品以及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的違法行為。2022年3月23日,淮北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沒收用于違法經營的工具、涉案食品、違法所得并處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
八、銅陵市樅陽縣市場監管局
2021年12月21日,樅陽縣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樅陽鎮蒲洲農貿市場進行檢查時,發現當事人楊某某在其經營的豬肉攤位上擺放有未蓋動物檢疫合格印章的豬肉。經調查,該批次豬肉系從安徽何連牛羊肉有限公司(另案處理)進貨,共購進豬肉89.95公斤,其中未加蓋動物檢疫合格印章且無法提供《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的豬肉18.64公斤。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之規定,樅陽縣市場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之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作出沒收豬肉18.64公斤并處罰款5萬元的行政處罰。
九、滁州市全椒縣市場監管局
查處全椒縣光頭兄弟冷凍食品經營部違法經營冷凍食品案
2022年1月29日,全椒縣市場監管局接上級交辦案件線索,對全椒縣光頭兄弟冷凍食品經營部進行核查。經查,當事人于1月27日自駕箱式冷鏈貨車從南京購進10件“冷凍帶骨羊腿”(原產地:澳大利亞),進貨款9055元。截至案發,當事人已通過零售散稱的方式銷售9件。當事人在冷凍食品銷售環節中未建立購銷臺賬,僅能提供5張銷售票據,在購進上述進口冷凍食品時未按照規定進行報備和核酸檢測。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疫情防控有關要求和《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之規定,2022年3月2日,全椒縣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沒收被扣押1件冷凍帶骨羊腿及違法所得8758元并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十一、合肥市市場監管局
查處合肥親語母嬰用品有限公司經營超范圍使用食品添加劑的嬰幼兒奶粉案
2021年12月8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收到長沙市市場監管局《關于通報不合格食品流向的函》,該函顯示長沙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倍恩喜(湖南)乳業有限公司涉嫌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嬰幼兒奶粉,部分涉案奶粉流向合肥親語母嬰用品有限公司。合肥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進行調查后予以立案。
經查,當事人從倍恩喜(湖南)乳業有限公司購進涉案奶粉138罐,售出92罐,涉案貨值4.12萬元,且進貨、存貨及銷售記錄不完整。
當事人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五十三條之規定,2022年3月9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依法作出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8.24萬元的行政處罰。
日期: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