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華盛頓公約締約國會議決定將因魚翅需求而遭過度捕撈的雙髻鯊等鯊魚列入貿易管制范圍一事,日本政府近日決定以“資源管理工作應由現有的漁業管理機構來負責”為由表示拒絕接受,并向公約秘書處申請予以“保留”。此舉恐會引來其他國家對日本在保護海洋生物方面十分消極的批評。
日本對3種雙髻鯊、長鰭真鯊和鼠鯊持保留態度。今年3月,締約國在曼谷舉行會議,認為以上5種鯊魚數量減少,若放任不管將有滅絕危險,因此未來在進行國際貿易時出口國必須發行許可證。日本對此表示反對,但贊成票占到近七成,提案獲得通過。
據日本水產廳稱,日本2011年捕獲了40噸長鰭真鯊,其中部分作為魚翅出口。
日本在管制海洋生物交易上持強硬立場,對禁止抹香鯨、拜氏鯨和小須鯨等7種鯨魚的交易和管制姥鯊、鯨鯊、大白鯊和海馬屬交易均申請進行“保留”。(完)
日期:2013-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