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家“聯合緝私、統一處理、綜合治理”的工作要求,近日,阿拉善盟市場監管局與額濟納海關緝私分局協商達成合作,簽訂業務協作備忘錄,統籌推進工作有效運行,為強化進口冷鏈食品、進口非冷鏈食(物)品的安全監管,進一步構建了執法合作長效協作機制。
一是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工作函、信息通報等方式,相互通報在日常監管、專項檢查中發現的涉嫌走私的冷鏈(凍)食品、非冷鏈食(物)品信息、數據及案件線索;發現涉嫌不合格產品、無合法來源、相關票據不全的進口食(物)品案件線索等信息,做到信息互通,數據共享,協同實現進口食(物)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
二是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反走私綜合治理合作力度,在進口冷鏈(凍)食品及進口非冷鏈食(物)品監管方案強化協調配合,根據工作實際,適時開展專項整治聯合行動,努力消除監管盲區和安全隱患,有效打擊走私冷鏈(凍)食品行為。
三是線索移送機制。兩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冷鏈(凍)食品、非冷鏈食(物)品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工作的協同配合。盟市場監管局對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交(轉)辦或通過日常檢查、專項整治、投訴舉報等途徑發現的涉嫌走私違法線索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額濟納海關緝私分局,并主動配合做好相關證據材料移交。額濟納海關緝私分局對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交(轉)辦或通過日常檢查等途徑發現的涉嫌不合格產品、無合法來源、相關票據不全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非冷鏈食(物)品案件線索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阿拉善盟市場監管局,并主動配合做好相關證據材料移交。
四是日常聯絡機制。根據工作需要兩部門各確定2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交流共享打擊走私工作開展情況,通報相關信息、數據,聯絡溝通協作機制中需要進一步溝通的其它工作。
通過此次簽署業務協作備忘錄,標志著市場監管部門和額濟納海關緝私分局雙方在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執法力量聯合等方面將有進一步的深化,將對提升我盟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同時,通過兩部門的多元化協作配合,高壓嚴打進口冷鏈食品走私,將進一步有效落實“內防反彈,外防輸入”疫情防控總策略。
日期:2022-01-19
一是信息共享機制。通過工作函、信息通報等方式,相互通報在日常監管、專項檢查中發現的涉嫌走私的冷鏈(凍)食品、非冷鏈食(物)品信息、數據及案件線索;發現涉嫌不合格產品、無合法來源、相關票據不全的進口食(物)品案件線索等信息,做到信息互通,數據共享,協同實現進口食(物)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責任可究。
二是聯合執法機制。加強反走私綜合治理合作力度,在進口冷鏈(凍)食品及進口非冷鏈食(物)品監管方案強化協調配合,根據工作實際,適時開展專項整治聯合行動,努力消除監管盲區和安全隱患,有效打擊走私冷鏈(凍)食品行為。
三是線索移送機制。兩部門將進一步加強冷鏈(凍)食品、非冷鏈食(物)品案件線索通報移送工作的協同配合。盟市場監管局對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交(轉)辦或通過日常檢查、專項整治、投訴舉報等途徑發現的涉嫌走私違法線索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額濟納海關緝私分局,并主動配合做好相關證據材料移交。額濟納海關緝私分局對上級機關或有關部門交(轉)辦或通過日常檢查等途徑發現的涉嫌不合格產品、無合法來源、相關票據不全的進口冷鏈食品、進口非冷鏈食(物)品案件線索在5個工作日內移送阿拉善盟市場監管局,并主動配合做好相關證據材料移交。
四是日常聯絡機制。根據工作需要兩部門各確定2名聯絡員,負責日常聯絡工作,交流共享打擊走私工作開展情況,通報相關信息、數據,聯絡溝通協作機制中需要進一步溝通的其它工作。
通過此次簽署業務協作備忘錄,標志著市場監管部門和額濟納海關緝私分局雙方在信息資源共享共用,執法力量聯合等方面將有進一步的深化,將對提升我盟食品安全監管水平,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起到積極的作用。同時,通過兩部門的多元化協作配合,高壓嚴打進口冷鏈食品走私,將進一步有效落實“內防反彈,外防輸入”疫情防控總策略。
日期:2022-0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