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劑、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調味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等28類食品2769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742批次,不合格樣品27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江津區油溪鎮鳳菡食品超市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江津區賽購購物中心銷售的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云陽縣新一佳愛雪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立新分公司銷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云陽縣新一佳愛雪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立新分公司銷售的涼菜耳(干木耳),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五)南川區零時仟尋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寧波市揚帆食品公司生產的、由上海億弘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鐵板魷魚條,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六)奉節縣土貨火鍋店銷售的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七)永川區利佳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愛媛果凍橙,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八)大足區龍崗西路粉房子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成都尤艾綠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怪味胡豆,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九)重慶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江北五江路店銷售的綠植山藥(干山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潼南區道道軒餐飲店銷售的鴨腸,甲醛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一)云陽縣九街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昆明恒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二)重慶承載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磁器口分公司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三)忠縣鳳宇超市銷售的、標稱廣州市翠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四)重慶渝品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恩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料酒,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五)江北區東興桶裝飲用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龍派安吉爾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六)重慶市合川區新食標大酒樓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七)江北區臻露源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中梁山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中梁山天然礦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八)合川區在渝里火鍋店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九)重慶和盛源餐飲文化有限公司銷售的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榮昌區昌州榮升路永立優鮮食品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天貓百食軒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重慶市百食軒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重慶瑞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豬皮,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二)榮昌區雙河街道黎文祝副食店銷售的雞蛋,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三)萬州區超紅羊肉粉店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四)萬州區孫家書房下街二英餐館銷售的鴨血,甲醛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五)萬州區北濱大道餐鶴歡餐飲二店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匯鑫生活超市銷售的、來自江北區咯香思食品經營部的白殼蛋(鮮雞蛋),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七)巴南區木洞水上漂餐館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日期:2021-12-27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江津區油溪鎮鳳菡食品超市銷售的草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江津區賽購購物中心銷售的豆芽,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云陽縣新一佳愛雪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立新分公司銷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四)云陽縣新一佳愛雪商貿有限責任公司立新分公司銷售的涼菜耳(干木耳),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五)南川區零時仟尋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寧波市揚帆食品公司生產的、由上海億弘食品有限公司銷售的鐵板魷魚條,N-二甲基亞硝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督食品檢驗站)。
(六)奉節縣土貨火鍋店銷售的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七)永川區利佳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愛媛果凍橙,丙溴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八)大足區龍崗西路粉房子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成都尤艾綠色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怪味胡豆,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九)重慶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江北五江路店銷售的綠植山藥(干山藥),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十)潼南區道道軒餐飲店銷售的鴨腸,甲醛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一)云陽縣九街百貨超市銷售的、標稱昆明恒俏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鳳爪,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十二)重慶承載農業開發有限公司磁器口分公司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三)忠縣鳳宇超市銷售的、標稱廣州市翠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十四)重慶渝品通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四川恩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料酒,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五)江北區東興桶裝飲用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龍派安吉爾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六)重慶市合川區新食標大酒樓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七)江北區臻露源桶裝水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中梁山飲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中梁山天然礦泉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市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
(十八)合川區在渝里火鍋店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九)重慶和盛源餐飲文化有限公司銷售的小米辣,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合肥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榮昌區昌州榮升路永立優鮮食品超市銷售的香蕉,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華測檢測認證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天貓百食軒食品專營店(經營者為重慶市百食軒商貿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網店)銷售的、標稱重慶瑞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山椒豬皮,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二)榮昌區雙河街道黎文祝副食店銷售的雞蛋,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三)萬州區超紅羊肉粉店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四)萬州區孫家書房下街二英餐館銷售的鴨血,甲醛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五)萬州區北濱大道餐鶴歡餐飲二店銷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成都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六)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匯鑫生活超市銷售的、來自江北區咯香思食品經營部的白殼蛋(鮮雞蛋),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七)巴南區木洞水上漂餐館使用的復用餐飲具(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7日
日期:202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