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市場監管總局部署開展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點查處銷售藥殘超標的畜產品、水產品及未經檢驗檢疫或檢出“瘦肉精”的肉類、宣稱減肥和降糖降壓降脂等功能的食品中添加藥品、生產銷售“偷工減料”劣質鋼筋、線纜、生產銷售劣質兒童玩具、中介機構“亂收費”、翻新“黑氣瓶”、農村市場“山寨”酒水飲料、節令食品、“神醫”“神藥”虛假廣告等八個領域的違法行為。我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貫徹落實總局要求,出鐵拳、辦鐵案,涌現了一批有威懾力有影響力的典型案例,現將2021年度十大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其中,涉及食品案例如下:
案例二 南通市如東縣瀟雅美發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情簡介
2021年5月,南通市如東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如東縣瀟雅美發店內無證銷售預包裝食品,且宣稱產品有減肥排毒、降低“三高”的功效。通過外圍摸排,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在售的預包裝食品為“果緣康水果提取精華100%排毒養顏片”(以下簡稱:果緣康片)及“纖秀麗顏果蔬排毒養顏片”(以下簡稱:纖秀麗顏片)。上述兩種“排毒養顏片”外包裝盒上均標稱產品“尤其對減肥瘦身、降低血糖三高有奇特功效”。果緣康片標注的生產廠家為廣州秀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而纖秀麗顏片的外包裝盒上,生產分裝商廣州秀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授權生產商則標注為香港廣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執法人員對上述兩種“排毒養顏片”進行了抽樣送檢,經檢驗,上述兩種產品中均含有酚酞。長期使用酚酞會使腸道的神經系統受到損害,且不可逆轉。由于涉案金額巨大,如東縣市場監管局立即將案件移送如東縣公安局,并會同公安部門進行聯合調查。經查,廣東省的周某從網絡平臺購進酚酞,并委托三處窩點生產加工、壓片成形后,銷售給同在廣東的顧某,顧某通過網絡將上述片劑銷售給河南鄭州的方某。方某又通過網絡,將片劑銷售給南京的吳某夫婦,吳某夫婦伙同保姆,將片劑裝瓶包裝,搖身一變,變成了涉案的“果緣康片”及“纖秀麗顏片”,并進行銷售。兩種產品進價40元/盒,銷售價230元/盒。共查扣含酚酞的減肥產品400余萬粒,查實銷量210余萬粒,貨值200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周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典型意義
本案中兩款產品中的酚酞為非法添加物,曾作為促泄類藥物,國家藥監局于今年1月14日發布了關于注銷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藥品注冊證書的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本案的查處,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對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及有毒有害物質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及時制止了有毒有害產品流入市場,使更多的群眾免受其害。
案例三 南京市建鄴區牛運當頭牛羊肉銷售中心銷售添加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用農產品案
案情簡介
2021年1月25日,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牛運當頭牛羊肉銷售中心經銷的一批牛肉進行執法檢查,經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檢測,克倫特羅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該批牛肉從南京春輝副食品經營部購進,重量為42斤,價格為41元/斤,進貨金額為0.17萬元。截至案發,當事人銷售本批次抽檢不合格的牛肉貨值為0.18萬元,利潤為0.013萬元。2021年3月1日,當事人在店內張貼了召回公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5月14日,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責令改正,罰款1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0.013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典型意義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本案雖涉案金額不高,但性質嚴重,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四個最嚴”標準對其從嚴從重處罰,并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有力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案例四 蘇州益恩喜開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案情簡介
2021年1月,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蘇州益恩喜開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東方保健品網發布的其進口預包裝食品標題中宣傳:抗腫瘤、阻止致癌物吸收、預防肝臟疾病、防糖尿病并發癥、抑制幽門螺旋桿菌胃部疾病等內容;在其微信公眾號“ENC益恩喜”內發布食品宣傳稱:NMN含量達到12000+/瓶,激活點燃長壽蛋白,修復DNA 激活免疫細胞,激發胰島素活性,強化對脂肪和多糖類物質的分解, 降低糖尿病患病風險,NMN與白藜蘆醇—黃金抗老拍檔,增強免疫力,暗示對性能力有提高作用,內容還宣稱對麻疹、流感、病毒性肝炎等有預防和治療的作用等。經核實,當事人無法提供產品中含有白藜蘆醇、NMN的證據材料,也無法提供產品功效證明文件,其經營的食品為普通食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五十八條之規定,2021年7月20日,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63.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NMN(煙酰胺單核酸)是一種醫藥化工原料,在我國未獲得藥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新食品原料許可,本案是落實總局食品經營司排查違法經營“不老藥”行動查辦的具體案件。當事人虛假宣傳NMN功效,嚴重誤導了公眾健康觀念,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案的查處,嚴厲打擊了“神醫神藥”亂象,規范了行業行為,有效凈化了保健品廣告市場。
案例五 無錫市王某、黃某瑜經營未經檢驗檢疫凍品系列案
案情簡介
2020年底,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在組織對轄區某酒店開展進口冷鏈食品執法檢查中,發現一箱全英文標簽的波蘭產冷凍鵝掌。經查,發現該箱鵝掌的波蘭生產商未在“進口肉類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內,確定為無合法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執法人員通過索證索票開展線索溯源排查,于2021年1月12日對無錫市錫山區東北塘鎮的某冷庫進行突查,在王某租用的冷庫庫房內查獲無合法來源、未經檢驗檢疫的鴨翅、鴨掌、鵝翅、鵝掌等進口冷鏈食品1279箱,總重19.045噸;1月20日對無錫市惠山區堰橋鎮的某冷庫進行突查,查獲黃某瑜經營庫存的13592箱、169.19噸無合法來源、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冷鏈食品。經查,2020年3月至12月,王某、黃某瑜先后從廣東人林某某、賴某某處購進無報關手續及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的涉案進口冷鏈食品共計191.765噸,貨值181.868萬元,截至案發,已銷售3.53噸,非法獲利0.6176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2021年6月17日,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款365.62萬元、沒收188.235噸涉案凍品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有訴必理、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本案中,執法人員通過對轄區餐飲酒店冷庫內一箱進口凍品全英文標簽信息的細致分析,從支付寶轉賬記錄、微信朋友圈信息、物流運輸單據等細節入手,全面摸排渠道來源,深入挖掘案源線索,連續在終端消費、市場銷售、供貨來源、倉存儲運環節查獲無合法來源進口冷鏈食品,防范流入市場的風險,保障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八 鹽城木木食品有限公司銷售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簡介
2021年3月29日,鹽城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浙江和豐食品有限公司舉報,對鹽城木木食品有限公司的辦公場所和倉庫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檢查發現標注圖片 ”許鮮森“鹵蛋99665只,標注圖片 ”京葉“鹵蛋123310個。執法人員對該批鹵蛋進行扣押,并根據不同生產日期組織質量抽檢7個批次,所檢項目全部符合GB2762-2017和SB/T10369-2012標準規定要求,為合格品。經查,浙江和豐食品有限公司于2004年、2017年分別注冊了”鄉巴佬“”鄉吧佬“商標,核定使用項目中包含雞蛋、蛋。當事人于2020年10至2021年4月,委托連云港市大喜慶食品有限公司、連云港贛榆區金山鎮銳揚食品廠分別生產標注圖片 ”許鮮森“鹵蛋和標注圖片 ”京葉“鹵蛋,后在淘寶、拼多多平臺利用6個網店共銷售12192筆,銷售金額338207.09元,扣押的鹵蛋經價格認定中心認定貨值為94646.15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6月22日,鹽城市市場監管局作出了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標注”許鮮森“鄉吧佬鹵蛋和標注”京葉“五香蛋,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中,當事人在商品上標注自己的注冊商標”許鮮森“、”京業“,并辯稱”鄉巴佬“是浙江蒼南當地對鹵制熟食的代稱,但辦案人員認為當事人在鹵蛋外包裝上突出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鄉巴佬“”鄉吧佬“字樣以及讀音一樣”xiangbalao“拼音,無論出于故意還是過失,都會造成消費者對商品來源或與注冊商標人關系的誤認,從而損害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構成商標侵權。本案查辦過程中,執法人員既查商標侵權又查食品質量,確保案件調查全面、定性準確,有力維護了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十 宿遷市蔡某琳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案
案情簡介
2021年5月27日,根據舉報,宿遷市市場監管局對宿城區王官集宋江商店涉嫌經銷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蔡某琳于5月7日向該商店銷售一批白酒,標注為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其中40.8度藍色經典夢之藍M/3酒8瓶、42度藍色經典海之藍60瓶、42度洋河大曲藍瓷96瓶;標注江蘇雙溝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41.8度雙溝珍寶坊(君坊)酒108瓶。經商標權利人現場鑒定,上述白酒均為侵權假冒白酒。涉案白酒的貨值金額為2.53萬元。截止案發,當事人銷售白酒沒有辦理營業執照,且提供不出涉案白酒的合法取得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10月25日,宿遷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是宿遷市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暴風行動暨”鐵拳“行動中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件,執法人員深挖案源,一案兩查,堅決斬斷制假售假產業鏈條,遏制了制假售假行為發展勢頭,維護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對白酒制假售假違法分子起到了較強的警示震懾作用。
日期:2021-12-16
其中,涉及食品案例如下:
案例二 南通市如東縣瀟雅美發店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案情簡介
2021年5月,南通市如東縣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稱如東縣瀟雅美發店內無證銷售預包裝食品,且宣稱產品有減肥排毒、降低“三高”的功效。通過外圍摸排,現場檢查發現,該店在售的預包裝食品為“果緣康水果提取精華100%排毒養顏片”(以下簡稱:果緣康片)及“纖秀麗顏果蔬排毒養顏片”(以下簡稱:纖秀麗顏片)。上述兩種“排毒養顏片”外包裝盒上均標稱產品“尤其對減肥瘦身、降低血糖三高有奇特功效”。果緣康片標注的生產廠家為廣州秀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而纖秀麗顏片的外包裝盒上,生產分裝商廣州秀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授權生產商則標注為香港廣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執法人員對上述兩種“排毒養顏片”進行了抽樣送檢,經檢驗,上述兩種產品中均含有酚酞。長期使用酚酞會使腸道的神經系統受到損害,且不可逆轉。由于涉案金額巨大,如東縣市場監管局立即將案件移送如東縣公安局,并會同公安部門進行聯合調查。經查,廣東省的周某從網絡平臺購進酚酞,并委托三處窩點生產加工、壓片成形后,銷售給同在廣東的顧某,顧某通過網絡將上述片劑銷售給河南鄭州的方某。方某又通過網絡,將片劑銷售給南京的吳某夫婦,吳某夫婦伙同保姆,將片劑裝瓶包裝,搖身一變,變成了涉案的“果緣康片”及“纖秀麗顏片”,并進行銷售。兩種產品進價40元/盒,銷售價230元/盒。共查扣含酚酞的減肥產品400余萬粒,查實銷量210余萬粒,貨值200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已對周某等19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典型意義
本案中兩款產品中的酚酞為非法添加物,曾作為促泄類藥物,國家藥監局于今年1月14日發布了關于注銷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藥品注冊證書的公告,自即日起停止酚酞片和酚酞含片在我國的生產、銷售和使用。本案的查處,體現了市場監管部門對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及有毒有害物質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高壓打擊態勢,及時制止了有毒有害產品流入市場,使更多的群眾免受其害。
案例三 南京市建鄴區牛運當頭牛羊肉銷售中心銷售添加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用農產品案
案情簡介
2021年1月25日,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牛運當頭牛羊肉銷售中心經銷的一批牛肉進行執法檢查,經安徽拓維檢測服務有限公司檢測,克倫特羅項目不符合標準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經查,當事人該批牛肉從南京春輝副食品經營部購進,重量為42斤,價格為41元/斤,進貨金額為0.17萬元。截至案發,當事人銷售本批次抽檢不合格的牛肉貨值為0.18萬元,利潤為0.013萬元。2021年3月1日,當事人在店內張貼了召回公告。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一款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5月14日,南京市建鄴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責令改正,罰款13萬元,沒收違法所得0.013萬元的行政處罰,并將線索移送公安機關。
典型意義
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本案雖涉案金額不高,但性質嚴重,市場監管部門依據“四個最嚴”標準對其從嚴從重處罰,并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有力保障了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確保人民群眾吃得放心、吃得健康。
案例四 蘇州益恩喜開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案
案情簡介
2021年1月,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根據群眾舉報,對蘇州益恩喜開創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立案調查。經查,當事人在東方保健品網發布的其進口預包裝食品標題中宣傳:抗腫瘤、阻止致癌物吸收、預防肝臟疾病、防糖尿病并發癥、抑制幽門螺旋桿菌胃部疾病等內容;在其微信公眾號“ENC益恩喜”內發布食品宣傳稱:NMN含量達到12000+/瓶,激活點燃長壽蛋白,修復DNA 激活免疫細胞,激發胰島素活性,強化對脂肪和多糖類物質的分解, 降低糖尿病患病風險,NMN與白藜蘆醇—黃金抗老拍檔,增強免疫力,暗示對性能力有提高作用,內容還宣稱對麻疹、流感、病毒性肝炎等有預防和治療的作用等。經核實,當事人無法提供產品中含有白藜蘆醇、NMN的證據材料,也無法提供產品功效證明文件,其經營的食品為普通食品。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五十五條、五十八條之規定,2021年7月20日,蘇州工業園區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責令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罰款63.2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NMN(煙酰胺單核酸)是一種醫藥化工原料,在我國未獲得藥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和新食品原料許可,本案是落實總局食品經營司排查違法經營“不老藥”行動查辦的具體案件。當事人虛假宣傳NMN功效,嚴重誤導了公眾健康觀念,損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本案的查處,嚴厲打擊了“神醫神藥”亂象,規范了行業行為,有效凈化了保健品廣告市場。
案例五 無錫市王某、黃某瑜經營未經檢驗檢疫凍品系列案
案情簡介
2020年底,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在組織對轄區某酒店開展進口冷鏈食品執法檢查中,發現一箱全英文標簽的波蘭產冷凍鵝掌。經查,發現該箱鵝掌的波蘭生產商未在“進口肉類境外生產企業注冊名單”內,確定為無合法來源的進口冷鏈食品。執法人員通過索證索票開展線索溯源排查,于2021年1月12日對無錫市錫山區東北塘鎮的某冷庫進行突查,在王某租用的冷庫庫房內查獲無合法來源、未經檢驗檢疫的鴨翅、鴨掌、鵝翅、鵝掌等進口冷鏈食品1279箱,總重19.045噸;1月20日對無錫市惠山區堰橋鎮的某冷庫進行突查,查獲黃某瑜經營庫存的13592箱、169.19噸無合法來源、未經檢驗檢疫的進口冷鏈食品。經查,2020年3月至12月,王某、黃某瑜先后從廣東人林某某、賴某某處購進無報關手續及入境檢驗檢疫證明的涉案進口冷鏈食品共計191.765噸,貨值181.868萬元,截至案發,已銷售3.53噸,非法獲利0.6176萬元。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八)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第二十五條第(六)項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條《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的規定,2021年6月17日,無錫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罰款365.62萬元、沒收188.235噸涉案凍品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四個最嚴”要求,有訴必理、有假必打、有案必查,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本案中,執法人員通過對轄區餐飲酒店冷庫內一箱進口凍品全英文標簽信息的細致分析,從支付寶轉賬記錄、微信朋友圈信息、物流運輸單據等細節入手,全面摸排渠道來源,深入挖掘案源線索,連續在終端消費、市場銷售、供貨來源、倉存儲運環節查獲無合法來源進口冷鏈食品,防范流入市場的風險,保障了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案例八 鹽城木木食品有限公司銷售侵犯他人商標專用權案
案情簡介
2021年3月29日,鹽城市市場監管局根據浙江和豐食品有限公司舉報,對鹽城木木食品有限公司的辦公場所和倉庫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檢查發現標注圖片 ”許鮮森“鹵蛋99665只,標注圖片 ”京葉“鹵蛋123310個。執法人員對該批鹵蛋進行扣押,并根據不同生產日期組織質量抽檢7個批次,所檢項目全部符合GB2762-2017和SB/T10369-2012標準規定要求,為合格品。經查,浙江和豐食品有限公司于2004年、2017年分別注冊了”鄉巴佬“”鄉吧佬“商標,核定使用項目中包含雞蛋、蛋。當事人于2020年10至2021年4月,委托連云港市大喜慶食品有限公司、連云港贛榆區金山鎮銳揚食品廠分別生產標注圖片 ”許鮮森“鹵蛋和標注圖片 ”京葉“鹵蛋,后在淘寶、拼多多平臺利用6個網店共銷售12192筆,銷售金額338207.09元,扣押的鹵蛋經價格認定中心認定貨值為94646.15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的規定,2021年6月22日,鹽城市市場監管局作出了責令停止侵權行為,沒收標注”許鮮森“鄉吧佬鹵蛋和標注”京葉“五香蛋,處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中,當事人在商品上標注自己的注冊商標”許鮮森“、”京業“,并辯稱”鄉巴佬“是浙江蒼南當地對鹵制熟食的代稱,但辦案人員認為當事人在鹵蛋外包裝上突出使用與他人注冊商標相同或近似的”鄉巴佬“”鄉吧佬“字樣以及讀音一樣”xiangbalao“拼音,無論出于故意還是過失,都會造成消費者對商品來源或與注冊商標人關系的誤認,從而損害商標注冊人的合法權益,構成商標侵權。本案查辦過程中,執法人員既查商標侵權又查食品質量,確保案件調查全面、定性準確,有力維護了商標持有人的合法權益。
案例十 宿遷市蔡某琳銷售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白酒案
案情簡介
2021年5月27日,根據舉報,宿遷市市場監管局對宿城區王官集宋江商店涉嫌經銷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行為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蔡某琳于5月7日向該商店銷售一批白酒,標注為江蘇洋河酒廠股份有限公司生產,其中40.8度藍色經典夢之藍M/3酒8瓶、42度藍色經典海之藍60瓶、42度洋河大曲藍瓷96瓶;標注江蘇雙溝酒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41.8度雙溝珍寶坊(君坊)酒108瓶。經商標權利人現場鑒定,上述白酒均為侵權假冒白酒。涉案白酒的貨值金額為2.53萬元。截止案發,當事人銷售白酒沒有辦理營業執照,且提供不出涉案白酒的合法取得證明。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2021年10月25日,宿遷市市場監管局對其作出責令立即停止侵權行為,并處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典型意義
本案是宿遷市市場監管局在執法暴風行動暨”鐵拳“行動中查處的一起典型案件,執法人員深挖案源,一案兩查,堅決斬斷制假售假產業鏈條,遏制了制假售假行為發展勢頭,維護了商標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對白酒制假售假違法分子起到了較強的警示震懾作用。
日期:2021-1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