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關于2723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69號)

   2021-12-10 重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876
核心提示:近期,重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等28類食品272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97批次,不合格樣品26批次。……(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近期,重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農產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等28類食品2723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697批次,不合格樣品26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忠縣惠惠樂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香蔥薄餅(韌性餅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中國檢驗認證集團湖南有限公司。
 
  (二)豐都縣廟花香酒坊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恒渝智籌餐飲文化有限公司使用的圓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四)重慶永輝超市有限公司巫山縣神女尚熙臺分公司銷售的黑魚,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五)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江北區(qū)元佳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泥鰍,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農業(yè)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永川區(qū)伯樂路易聯百貨超市銷售的雞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渝北區(qū)啟濤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永川區(qū)榮兆食品加工廠生產的白味葵瓜子,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八)江津區(qū)貴祿白酒釀造廠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九)渝北區(qū)愛渝美蛙魚館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黃桷坪店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yè)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jiān)督食品檢驗站)。
 
  (十一)江津區(qū)曹四餐飲館使用的碗(復用餐飲具),陰離子合成洗滌劑(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鈉計)、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二)豐都縣勝哼白酒釀造廠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三)潼南區(qū)家惠副食品經營店銷售的干木耳,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四)重慶市九龍坡區(qū)紅獅大道8號9幢(“巴國城”四期9棟302-3店鋪)趙剛銷售的牛蛙,恩諾沙星(以恩諾沙星與環(huán)丙沙星之和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廣東省食品工業(yè)研究所有限公司(廣東省質量監(jiān)督食品檢驗站)。
 
  (十五)江津區(qū)李群花餐飲店使用的碟子(復用餐飲具),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十六)重慶市永川區(qū)和順大道389號38幢一層(和順農貿市場D區(qū)20號)楊炯財銷售的黃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七)璧山區(qū)鄒衛(wèi)蔬菜經營部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八)重慶市銅梁區(qū)大廟鎮(zhèn)農貿市場羅慶兵銷售的雞肉,尼卡巴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九)銅梁區(qū)昕昕食品超市銷售的鮮雞蛋,恩諾沙星、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萬州區(qū)周家壩添圓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一)重慶誼品弘渝科技有限公司永川三星路分公司銷售的長豇豆,啶蟲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二)豐都縣賢軍高粱酒坊生產的高粱酒,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三)萬州區(qū)朱家安食品經營超市銷售的花生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四)渝北區(qū)舜遂麻辣燙餐館使用的小黑碗,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海關技術中心。
 
  (二十五)重慶明品湖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六)開州區(qū)世紀永匯生活超市二店銷售的豬肉,磺胺類(總量)、恩諾沙星、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guī)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核查處置情況
 
  所在地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fā)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   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監(jiān)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監(jiān)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x
 
  重慶市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10日




日期:2021-12-10
 
地區(qū): 重慶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評論 0
 
更多>同類資訊
推薦圖文
推薦資訊
點擊排行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