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日,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2021年第59號通告,檢出28批次不合格食品。不合格食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質量指標、食品添加劑、重金屬污染等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重慶市巴南區廣財食品廠生產的燒烤香腸(豬肉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吉之源餐飲有限公司生產的雞精調味料,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重慶伯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素辣皮腸(調味面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重慶市梁平區臺聯蘭園糕點廠生產的海綿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勛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湯圓餡,菌落總數、霉菌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菌落總數,同一批次樣品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除發酵肉制品類外)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霉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1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1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巴南區世科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純高粱白酒(散裝),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楊家坪前進支路6棟楊家坪市場正一層1區93、94號王健平銷售的、標稱漢川市健民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黃金豆,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上海城店銷售的、標稱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進口的、GRUPO GALLETAS GULLóN, S.A.生產的谷優熱帶奶油味餅干(原產國:西班牙),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渝北區文春碧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標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璧山區尚品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標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豐都縣暨龍鎮烏羊酒坊生產的高粱酒,總酯(以乙酸乙酯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合川區三匯雙槐宜佳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合川區鑫蘘桃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合川桃片(椒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新正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璧山區丁家街道龍樂超市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潼南區金云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墊江縣悅露酒廠生產的白酒,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忠縣廣來購物店銷售的、標稱重慶璐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重慶怪味胡豆孜然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涪陵區馬鞍街道太白大道29號附1號攀華國際廣場S2幢1—商業1好鄰居生活超市攀華廣場店張成健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宗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味道牛(調味面制品),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還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偏差。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造成酸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上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敗。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葵花籽除外)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為0.5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或是產品在儲存運輸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過氧化值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墊江縣明貴宏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傳統五香風干榨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渝北區茵萊艦之王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市百信小磨麻油廠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豐都縣龍河鎮建華酒坊生產的玉米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合川區南辦處南津街下什字綜合市場9號樓2號廖志成銷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川區何再陽糧油店銷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永川區太婆泡菜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銳進蔬菜種植股份合作社生產的燒白鹽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健康造成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乙基麥芽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允許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可作為煙草、食品、飲料、香精、果酒、日用化妝品等的香味增效劑、香味改良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低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抗氧化劑。硫磺也可用于蔬菜干制品、水果干類、蜜餞涼果等食品生產過程中的熏蒸,以達到防腐和漂白的作用。這些方式使用后都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定干制蔬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2g/kg。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超量使用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低亞硫酸鈉或是使用硫磺熏蒸的時間過長。
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重慶市榮昌區昌州街道仁和安置小區菜市場134、135號羅宣文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渝北區龍塔街道黃泥磅農貿市場劉思倫銷售的香蕉,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可通過土壤處理、葉面噴施和種子處理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樹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蟲。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噻蟲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4mg/kg。芹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重慶市長壽區海浪蓮藕種植專業合作社銷售的小米辣(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長壽區桃源東路2號農貿綜合市場左濤銷售的二青條(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05mg/kg。辣椒中鎘(以Cd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銅梁區廣隆港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江津區晨旭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長壽之鄉飲用純凈水,亞硝酸鹽(以N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相關報道: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248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59號)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
5批次食品檢出微生物污染問題,分別為重慶市巴南區廣財食品廠生產的燒烤香腸(豬肉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吉之源餐飲有限公司生產的雞精調味料,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重慶伯倫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素辣皮腸(調味面制品),菌落總數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重慶市梁平區臺聯蘭園糕點廠生產的海綿蛋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勛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湯圓餡,菌落總數、霉菌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菌落總數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標,主要用來評價食品清潔度,反映食品在生產過程中是否符合衛生要求。食品的菌落總數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加速食品的腐敗變質,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糕點、面包》(GB 7099-2015)中規定,糕點中菌落總數,同一批次樣品的5次檢測結果均不超過105CFU/g且至少3次檢測結果不超過104CFU/g;《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熟肉制品》(GB 2726—2016)中規定,熟肉制品(除發酵肉制品類外)中同一批次產品5個樣品的菌落總數檢測結果均不得超過105CFU/g,且最多允許2個樣品的檢測結果超過104CFU/g。菌落總數超標說明個別企業可能未按要求嚴格控制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條件,或者包裝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還有可能與產品包裝密封不嚴,儲運條件控制不當等有關。
霉菌是評價食品衛生質量的指示性指標。食品中霉菌數是指食品檢樣經過處理,在一定條件下培養后,計數所得1g或1mL檢樣中所形成的霉菌菌落數。如果食品中的霉菌嚴重超標,將會破壞食品的營養成分,使食品失去食用價值,還可能產生霉菌毒素;長期食用霉菌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危害人體健康。霉菌數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裝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也可能是產品在生產加工過程中衛生條件控制不到位,還可能與產品儲運條件不當有關。
1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
12批次食品檢出質量指標問題,分別為巴南區世科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純高粱白酒(散裝),酒精度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楊家坪前進支路6棟楊家坪市場正一層1區93、94號王健平銷售的、標稱漢川市健民食品加工廠生產的黃金豆,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家樂福商業有限公司上海城店銷售的、標稱品渥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進口的、GRUPO GALLETAS GULLóN, S.A.生產的谷優熱帶奶油味餅干(原產國:西班牙),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渝北區文春碧副食店銷售的、標稱重慶標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璧山區尚品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標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炒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豐都縣暨龍鎮烏羊酒坊生產的高粱酒,總酯(以乙酸乙酯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合川區三匯雙槐宜佳食品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合川區鑫蘘桃片有限公司生產的合川桃片(椒鹽),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新正辰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干香菇,水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璧山區丁家街道龍樂超市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潼南區金云副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墊江縣悅露酒廠生產的白酒,總酸(以乙酸計)不符合國家標準規定;忠縣廣來購物店銷售的、標稱重慶璐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重慶怪味胡豆孜然味,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涪陵區馬鞍街道太白大道29號附1號攀華國際廣場S2幢1—商業1好鄰居生活超市攀華廣場店張成健銷售的、標稱重慶市宗彬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味道牛(調味面制品),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產品執行標準要求。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時,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數,即體積(容量)的百分數。酒精度是酒類產品的一個重要理化指標,含量不達標主要影響產品的品質。酒精度未達到產品標簽明示要求的原因,可能是企業生產工藝控制不嚴格或生產工藝水平較低,無法準確控制酒精度;還可能是生產企業檢驗器具未檢定或檢驗過程不規范,造成檢驗結果偏差。
酸價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敗程度。酸價超標會導致食品有哈喇味,超標嚴重時所產生的醛、酮、酸會破壞脂溶性維生素,導致腸胃不適。造成酸值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原料采購上把關不嚴、生產工藝不達標、產品儲藏條件不當等,特別是在環境溫度較高時,易導致食品中油脂的氧化酸敗。
過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變質。隨著油脂氧化,過氧化值會逐步升高。《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堅果與籽類食品》(GB 19300—2014)中規定,熟制堅果與籽類食品(葵花籽除外)中過氧化值(以脂肪計)的最大限量為0.50g/100g。過氧化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對原料把關不嚴,或是產品在儲存運輸過程中環境條件控制不當。過氧化值一般不會對人體的健康產生損害,但嚴重時會導致腸胃不適、腹瀉等癥狀。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
6批次食品檢出食品添加劑問題,分別為墊江縣明貴宏食品加工廠生產的傳統五香風干榨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渝北區茵萊艦之王食品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市百信小磨麻油廠生產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乙基麥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豐都縣龍河鎮建華酒坊生產的玉米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合川區南辦處南津街下什字綜合市場9號樓2號廖志成銷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合川區何再陽糧油店銷售的干百合,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永川區太婆泡菜經營部銷售的、標稱重慶銳進蔬菜種植股份合作社生產的燒白鹽菜,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苯甲酸及其鈉鹽是食品工業中常見的一種防腐劑,對霉菌、酵母和細菌有較好的抑制作用。長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健康造成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苯甲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個別企業為防止食品腐敗變質超限量使用了該添加劑,也可能是其使用的復配添加劑中該添加劑含量較高,還可能是在添加過程中未準確計量。
乙基麥芽酚是《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允許使用的食品用香料,可作為煙草、食品、飲料、香精、果酒、日用化妝品等的香味增效劑、香味改良劑。《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14)中規定,植物油脂中不得添加食品用香精香料。
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低亞硫酸鈉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劑和防腐劑、抗氧化劑。硫磺也可用于蔬菜干制品、水果干類、蜜餞涼果等食品生產過程中的熏蒸,以達到防腐和漂白的作用。這些方式使用后都會產生二氧化硫殘留。少量二氧化硫進入人體不會對身體帶來健康危害,但若過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惡心、嘔吐等胃腸道反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規定干制蔬菜二氧化硫殘留量不得超過0.2g/kg。蔬菜干制品二氧化硫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產過程中超量使用二氧化硫、焦亞硫酸鉀(鈉)、亞硫酸鈉、亞硫酸氫鈉、低亞硫酸鈉或是使用硫磺熏蒸的時間過長。
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農獸藥殘留問題,分別為重慶市榮昌區昌州街道仁和安置小區菜市場134、135號羅宣文銷售的芹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渝北區龍塔街道黃泥磅農貿市場劉思倫銷售的香蕉,噻蟲胺、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噻蟲胺,具有根內吸活性和層間傳導性。可通過土壤處理、葉面噴施和種子處理來防治水稻、玉米、油菜、果樹和蔬菜、柑橘的刺吸式和咀嚼式害蟲。少量的殘留不會引起人體急性中毒,但長期食用噻蟲胺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GB 2763—2019)中規定,噻蟲胺在芹菜中的最大殘留限量值為0.04mg/kg。芹菜中噻蟲胺殘留量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藥量或未遵守采摘間隔期規定,致使上市銷售的產品中殘留量超標。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
2批次食品檢出重金屬污染問題,分別為重慶市長壽區海浪蓮藕種植專業合作社銷售的小米辣(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重慶市長壽區桃源東路2號農貿綜合市場左濤銷售的二青條(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鎘是一種蓄積性的重金屬元素,可通過食物鏈進入人體。長期食用鎘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腎臟和肝臟造成損害,還會影響免疫系統,甚至可能對兒童高級神經活動有損害。《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規定,鎘(以Cd計)在新鮮蔬菜(葉菜蔬菜、豆類蔬菜、塊根和塊莖蔬菜、莖類蔬菜、黃花菜除外)中的最大限量值為0.05mg/kg。辣椒中鎘(以Cd計)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其生長過程中富集環境中的鎘元素。
除上述不合格產品外,還有銅梁區廣隆港生活超市銷售的、標稱重慶市江津區晨旭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長壽之鄉飲用純凈水,亞硝酸鹽(以N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所在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不合格產品信息
(來源: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相關報道: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2248批次食品安全抽檢情況的通告(2021年第5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