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沙特阿拉伯食藥監局發布進口食品放行條款和要求,幫助經銷商了解食品清關的要求和條件,主要包括:進口食品的強制性一般要求,如進口商在SRIF系統中注冊并導入相關進口產品,根據要求進口食品需儲存在許可的倉庫等;需要解釋進口食品強制性文件要求,如原產地證書、商業發票、提單、健康證等提交要求;食品的相關的技術法規和一般規范,包括食品添加劑要求、營養標簽要求、微生物要求、清真食品要求等。
《進口食品放行條款和要求》適用于所有用于商業用途的食品進口。
日期:2021-11-02
《進口食品放行條款和要求》適用于所有用于商業用途的食品進口。
日期:2021-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