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7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101902379號公告,修正「食品中動物性成分檢驗方法-羊成分之定性檢驗」,并自即日生效。 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英文名稱。
二、刪除一般 PCR 試驗相關內容,包含裝置、試藥、器具及材料、試劑之配制及監別試驗等。
三、修正「裝置」中「即時聚合酶鏈反應器」。
四、修正「監別試驗用引子及探針」。
五、修正「對照用物質」。
六、修正「檢體 DNA 之制備」中「DNA 之抽取」。
七、「確認試驗」修正為「Real-time PCR 監別試驗」。
八、修正附注及增列參考文獻。
九、增修訂部分文字。
衛授食字第1101902379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
一、修正英文名稱。
二、刪除一般 PCR 試驗相關內容,包含裝置、試藥、器具及材料、試劑之配制及監別試驗等。
三、修正「裝置」中「即時聚合酶鏈反應器」。
四、修正「監別試驗用引子及探針」。
五、修正「對照用物質」。
六、修正「檢體 DNA 之制備」中「DNA 之抽取」。
七、「確認試驗」修正為「Real-time PCR 監別試驗」。
八、修正附注及增列參考文獻。
九、增修訂部分文字。
衛授食字第1101902379號附件(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