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一則“關于上海奈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東長治路店涉嫌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案”的行政處罰信息。據悉,因上海奈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東長治路店(下稱“當事人”)現制現售的金色山脈寶藏茶被檢出菌落總數不合格,其構成了“生產經營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違法行為,上海奈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東長治路店被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5000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5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7月23日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的上海市酒類食品質量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對上海奈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東長治路店現制現售的金色山脈寶藏茶進行無菌采樣方式抽樣,抽樣數量為1杯,共支付購買價款人民幣25元。2021年8月3日上海市酒類食品質量檢驗中心有限公司簽發檢驗報告(No:21C071267),判定上述被抽樣的金色山脈寶藏茶的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DB31/2007-2012《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現制飲料》要求,檢驗結論均為不合格。2021年8月5日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及附件上述檢驗報告,當事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不申請復檢。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構成了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所經營的不合格奶茶系根據抽樣訂單才制售的、全部用于抽樣檢驗,并從食品加工工具和行為規范消除危害后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所規定的減輕情形,對當事人責令改正,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5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21年7月23日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委托的上海市酒類食品質量檢驗中心有限公司對上海奈雪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東長治路店現制現售的金色山脈寶藏茶進行無菌采樣方式抽樣,抽樣數量為1杯,共支付購買價款人民幣25元。2021年8月3日上海市酒類食品質量檢驗中心有限公司簽發檢驗報告(No:21C071267),判定上述被抽樣的金色山脈寶藏茶的菌落總數項目不符合DB31/2007-2012《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現制飲料》要求,檢驗結論均為不合格。2021年8月5日上海市虹口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向當事人直接送達上海市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結果通知書及附件上述檢驗報告,當事人對檢驗結果無異議,不申請復檢。
當事人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十三)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規或者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的規定,構成了經營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的行為。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鑒于當事人所經營的不合格奶茶系根據抽樣訂單才制售的、全部用于抽樣檢驗,并從食品加工工具和行為規范消除危害后果,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第一項“當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一)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所規定的減輕情形,對當事人責令改正,并作出“沒收違法所得25元,罰款5000元”的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