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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說】嬰幼兒吃核桃油補充DHA?靠譜嗎?

   2021-09-02 上海市場監管微信號818
核心提示:2021年4月,上海金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某甲公司在其網店銷售一款核桃油,其銷售頁面上發布含有“嬰幼兒食用油”“嬰幼兒食用輔食添加油”“為嬰兒寶寶研制”“富含α-亞麻酸+DHA”等字樣的內容,涉嫌虛假宣傳。……(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聰明健康,無疑是絕大多數家長對自家孩子的期盼,素有“腦黃金”稱號的DHA,更是育兒群里的熱門話題。
 
  如今,許多核桃油產品正打著“補充DHA”的口號悄然進入嬰幼兒輔食市場,那么,核桃油真的有這樣的功效么?
 
  案情簡介
 
  2021年4月,金山區市場監管局接到舉報,反映某甲公司在其網店銷售一款核桃油,其銷售頁面上發布含有“嬰幼兒食用油”“嬰幼兒食用輔食添加油”“為嬰兒寶寶研制”“富含α-亞麻酸+DHA”等字樣的內容,涉嫌虛假宣傳。
 
  經查,該產品為普通核桃油,并未針對嬰幼兒營養需求進行過研制開發,也未額外添加DHA等營養成分,且嬰幼兒輔食無植物油類別。其銷售頁面的相關宣傳內容構成虛假廣告,金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立案處罰。


  法律分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四條的規定,“廣告不得含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廣告主應當對廣告內容的真實性負責。”
 
  本案涉案產品為普通核桃油。根據公開文獻,核桃油的主要成分是亞油酸、油酸、亞麻酸等,并不含DHA。

  《中國油脂》2020年第45卷第10期 鄭悅雯,吳書天等《10個品種核桃油品質比較》
 
  核桃油中的亞麻酸進入人體之后,可以逐漸轉化為DHA,但對于不同種族、年齡、性別的人群,轉化率均不相同,且嬰兒是轉化率最低的一類人群。有數據表明,新生兒的轉化率僅0.036%。故富含亞麻酸不等于富含DHA。

  注:ALA即α-亞麻酸

  《中國油脂》2015年第40卷第9期 高頤熊,張堅《α-亞麻酸體內轉化為二十四碳五烯酸和二十二碳六烯酸的研究進展》
 
  本案中,某甲公司并未依據嬰幼兒需求特別研制核桃油。為迎合“消費焦慮”,涉案產品銷售頁面使用了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宣傳內容,且不能提供材料予以證明,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二十八條所指“廣告以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內容欺騙、誤導消費者的,構成虛假廣告”的違法行為。金山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其停止發布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以罰款。


  溫馨提示
 
  根據《嬰幼兒輔助食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嬰幼兒輔食是指供給6-36月齡嬰幼兒食用的嬰幼兒谷類輔助食品和嬰幼兒罐裝輔食,以及6-36月齡嬰幼兒和37-60月齡兒童食用的輔食營養補充品。

  寶爸寶媽可參照上述輔食分類表挑選嬰幼兒輔食,避免挑選到“假”嬰幼兒輔食哦。
 
  供稿:金山區市場監管局




日期:2021-09-02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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