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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包裝規范》(全文)征求意見

   2008-02-16 商務部968
核心提示: 為遏制食品行業過度包裝現象, 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規范食品包裝行為,我司組織商業聯合會制訂了《食品包裝規范》

 為遏制食品行業過度包裝現象, 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規范食品包裝行為,我司組織商業聯合會制訂了《食品包裝規范》內貿行業標準,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聯系人:杜博 鄭傳鈺

  電 話:010-85093775 68391063

  傳 真:010-85093774 68391064

  (截止日期至2008年3月14日)

  食品包裝規范

  前  言

  為創建節約型社會,貫徹落實《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促進食品加工企業清潔化生產,減少固體廢棄物的產生量和危害性,在GB 19855-2005 月餅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食品的包裝規范,遏制食品行業過度包裝現象。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商業改革發展司、中國商業聯合會提出。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歸口。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商業改革發展司、中國商業聯合會商業標準中心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

  本標準為首次制定。

  內 容

  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包裝的設計生產原則、標識及包裝廢棄物的回收管理。

  本標準適用于食品包裝的設計、生產及商業企業進行包裝廢棄物的回收管理。

  2 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16716 包裝廢棄物的處理和利用 通則

  GB 18455 包裝回收標志

  GB 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還沒有標準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食品包裝 food packing

  為保持食品品質、風味特點和使用價值,對其進行包裹(封裝)或裝入(灌入)的容器及材料。

  3.2

  初始包裝 original package

  直接與產品接觸的包裝。

  3.3

  預包裝 prepacked

  可向消費者直接提供的,經預先定量包裹(封裝)或裝入(灌入)容器中包裝形式。

  3.4

  過度包裝 excessive package

  超出正常的包裝功能需求,其包裝空隙率、包裝層數等超過必要程度的包裝。

  注:修改引用《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

  3.5

  包裝層數 package layers

  完全包裹產品的包裝的層數。

  3.6

  包裝空隙率 interspace ratio

  商品銷售包裝內不必要的空間體積與商品銷售包裝體積的比率。

  3.7

  包裝廢棄物 packaging waste

  失去或完成保持內裝物原有價值和使用價值的功能,成為固體廢棄物丟棄的包裝容器及材料。

  3.8

  環境因素 environmental aspect

  一個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中能與環境發生相互作用的要素。

  3.9

  環境影響 environmental impact

  全部或部分地由組織的活動、產品或服務給環境造成的任何有害或有益的變化。

  4 包裝設計、生產原則

  4.1 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清潔生產促進法》等法律和相關標準的規定。

  4.2 應符合《限制商品過度包裝通則》的規定,不過度包裝。

  4.3 選擇的包裝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4.3.1 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環保要求;

  4.3.2 符合相關食品容器及包裝材料衛生標準。

  4.4 部分銷售包裝限量要求

  4.4.1 銷售包裝空隙率及包裝層數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銷售包裝空隙率及包裝層數

  商品類別 限量指標

  包裝空隙率 包裝層數

  飲料、酒 55%

  3層及以下

  糕點 55%

  3層及以下

  保健食品 50%

  3層及以下

  休閑食品 50%

  2層以下

  茶葉 25%

  3層及以下

  注1:當內裝產品凈含量均等于或小于30ml或30g,可以免除包裝空隙率和包裝層數的要求。

  注2:當內裝產品凈含量均大于30ml或30g,并等于或小于50ml或50g,可以放寬包裝空隙率的要求,其最大包裝空隙率不應超過60%。

  注3:糕點商品類別中月餅除外。

  注4:包裝空隙率計算中,必要空間系數 取值為0.6。

  4.4.2 包裝空隙率計算方法見附錄A。

  4.4.3 包裝層數計算方法見附錄B。

  4.5 食品宜預包裝。

  4.6 脫氧劑、保鮮劑不應直接接觸產品。

  4.7 包裝應保證產品在運輸、銷售過程中的安全。

  4.8 包裝宜反映產品品質,凸顯民族文化、企業文化和產品特色,簡潔、清爽、美觀。

  4.9 組織宜分析與包裝相關的環境因素,識別可能的環境影響并采取適當的污染預防措施。

  5 包裝標識

  5.1 應在每個包裝件上標示包裝回收標志。

  5.2 回收標志的標示應符合GB 18455的規定。

  6 零售企業銷售要求

  6.1 零售企業應完善食品及包裝材料索證驗證制度;

  6.2 應根據食品品類特性,合理設置銷售區域,避免2次污染;

  6.3 所使用的初始包裝材料應選擇可降解或易回收,符合安全衛生及環保要求的材料;

  6.4 提供的購物袋應選擇可降解材料,且厚度大于0.025㎜;

  6.5 充分考慮下列因素,合理進行組合,最大限度的利用購物袋裝載食品:

  6.5.1 購物袋的裝載限量;

  6.5.2 避免交叉污染;

  6.5.3 生、熟分開,不串味;

  6.5.4 外觀不受損壞。

  6.6 廢棄物回收管理

  6.6.1 應建立健全廢棄物回收管理制度。

  6.6.2 應設立負責廢棄物回收的機構和人員。

  6.6.3 應加強對相關人員的培訓,保障回收標志被有效識別。

  6.6.4 應針對包裝廢棄物制定預防污染的有效措施,并持續改進。

  附錄A:包裝空隙率計算方法

  附錄B:包裝層數計算方法
 





日期:2008-02-16
 
行業: 包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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