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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 天津市教育委員會 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天津市公安局 關于開展2021年秋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的通知(津市場監管食經〔2021〕10號)

   2021-08-25 天津市市場監督管理委員會508
核心提示:為持續推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有效保障天津市2021年秋季學期校園食品安全,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衛健委、市公安局決定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1年秋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世界食品網-m.cctv1204.com)
各區市場監管局、教育局、衛健委、公安分局,各高等院校,各中等職業學校,市教委各直屬學校,各學校主管(辦)單位:
 
  為持續推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各項工作落實落地,有效保障天津市2021年秋季學期校園食品安全,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衛健委、市公安局決定自2021年8月23日至2021年12月底,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1年秋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有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嚴格貫徹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嚴格落實地方政府校園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壓實學校主體責任和相關部門管理責任和監管責任,全面排查校園及其周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消除管理盲區,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堅持“處罰到人”,確保不發生群體性校園食品安全事故。進一步提高校園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水平,推進先進管理體系建設,增強從業人員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和能力。
 
  二、檢查步驟
 
  (一)部署階段(8月31日前)。各區相關部門和各學校主管(辦)單位要根據疫情防控、《天津市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實施方案(2020~2022年)》和本通知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制定細化方案,開展動員部署。
 
  (二)自查階段(9月10日前)。各區相關部門和各學校主管(辦)單位要督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民辦托幼點、供餐的校外培訓機構和校外供餐單位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開展全面食品安全自查,特別要針對暑期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堂、民辦托幼點食堂、校外培訓機構食堂,以及學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以下簡稱校外供餐單位)設施設備長時間停用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適用性開展自查,并建立自查清單,將自查清單上報屬地市場監管和教育部門(或各學校主管/辦單位)。延期開學的學校在開學后一周內開展自查,上報自查清單。
 
  (三)普查階段(12月15日前)。各區市場監管、教育部門要按照《天津市食品經營安全監督檢查指南》、《天津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指南》,對轄區內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堂、民辦托幼點食堂、校外培訓機構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及周邊食品銷售者和餐飲門店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各區教育部門要對本區內選用的校外供餐單位進行檢查。各學校主管(辦)單位按照《天津市食品經營者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清單》、《天津市教育系統食品安全檢查工作指南》對所管(辦)學校進行全覆蓋監督檢查。
 
  (四)督查階段(12月底前)。市市場監管委、市教委、市衛健委、市公安局將組成聯合檢查組,采取查看佐證材料和“四不兩直”實地抽查方式,對各區2021年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但不限于秋季校園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和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重點工作任務推進情況。
 
  三、工作重點
 
  (一)摸清底數消除管理盲區。各區相關部門要加強協作,準確掌握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堂、民辦托幼點食堂、校外培訓機構食堂底數,特別是民辦托幼點、供餐的校外培訓機構底數。要按照《關于加強民辦托幼點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津政辦發〔2016〕 91號)和《市教委 市衛生計生委 市市場監管委 市公安局關于印發天津市民辦托幼點基本要求(試行)的通知》(津教委〔2016〕49號)要求,全面排查轄區內民辦托幼點、供餐的校外培訓機構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形成有效管理。
 
  (二)夯實數據筑牢學校食品安全基礎。各區相關部門要加強信息共享,及時通報學校(幼兒園)、民辦托幼點、供餐的校外培訓機構食品安全有關信息數據。各區市場監管部門要進一步梳理食品經營許可系統中學校食堂分類,嚴禁變相改變學校食堂經營類別。要按照食品經營風險分級工作要求,在巡更系統中做好學校食堂、校外供餐單位(含為學校提供食品及原料的中央廚房)、校園及周邊食品銷售者和餐飲門店的校園及周邊信息標注,為學校食品安全監管工作提供有力支撐。
 
  (三)督促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各區相關部門要加強聯動,以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堂、民辦托幼點食堂、校外培訓機構食堂、校外供餐單位、校園及周邊食品銷售者和餐飲門店為重點,加強監督指導,督促落實校園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壓實各有關單位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和主體責任,規范食品加工制作過程,有效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嚴防學校群體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
 
  (四)加強監督檢查和風險隱患排查。各區相關部門必須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全環節全覆蓋監督檢查,嚴查集中用餐信息公開有缺失、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不嚴格、經營場所臟亂、進貨查驗把關不嚴、未按要求定期清查庫存食品、加工制作過程不規范、餐飲具清洗消毒不徹底、未按要求留樣、校外供餐餐食運輸溫度不達標、配送餐食標注信息不準確不完整、學校未嚴格履行接餐查驗義務、整改問題不落實等行為。
 
  (五)提高校園食品安全社會共治水平。年底前全面實現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堂、民辦托幼點食堂、校外培訓機構食堂、校外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100%全覆蓋總體目標,并將視頻信息接入學校或教育部門網頁、APP以及第三方平臺等方式,向家長進行展示。
 
  (六)全面推進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法。進一步推進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堂、民辦托幼點食堂、校外培訓機構食堂、校外供餐單位采用標準圖示、色標、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鼓勵學校(幼兒園)食堂逐步建立HACCP體系或ISO22000體系,并通過認證。
 
  (七)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督檢查。進一步加大校園及周邊食品銷售者和餐飲門店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校園及其周邊食品銷售者食品感官性狀、標簽標識、貯存條件等是否符合規定,違反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規定等行為。重點檢查餐飲門店場所衛生、原料采購、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添加劑使用等是否符合規定。
 
  (八)開展從業人員宣傳教育。各區相關部門在開學供餐前要采取有效方式對學校(幼兒園)、民辦托幼點、供餐的校外培訓機構和校外供餐單位負責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開展食品安全培訓,指導和督促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重視程度。各部門、各單位要清醒認識到學校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特殊性,加強協作,層層壓實主體責任、管理責任和監管責任,將學校食品安全工作抓實抓細抓深,有效防范校園群體性食物中毒的發生。
 
  (二)嚴格落實屬地屬事責任。各區相關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的統籌協調,落實屬地責任,消除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盲區。市場監管部門要嚴格履行監管職責,監管要“帶電長牙”。教育部門要強化行業管理職責,加強日常檢查和管理。衛健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宣傳教育。公安機關要依法嚴厲打擊學校及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犯罪行為,及時受理、依法立案偵查市場監管等部門移送的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
 
  (三)嚴懲重處違法違規行為。各區相關部門要以學校(幼兒園)、民辦托幼點、供餐的校外培訓機構、校外供餐單位和校園及周邊食品銷售者和餐飲門店為重點,加大監督檢查力度,逐一核實自查清單中問題的整改情況,重點檢查自查清單零問題零報告的單位。對發現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隱患,要立即責成相關單位限期整改到位;對發現的涉嫌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嚴懲重處,做到“處罰到人”;涉嫌犯罪的公安機關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各區市場監管局在9月17日前更新新學期校園食品安全監管電子檔案,并將更新后數據報送市市場監管委食品經營監管處。各區市場監管、教育、衛健、公安部門于12月底前,將秋季學校食品安全專項監督檢查工作總結和統計表,以及佐證材料(佐證材料具體內容由對口單位另行通知)的電子版和蓋章掃描件,分別對口報送。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報市市場監管委;各區教育部門、各高等院校、各行業辦中職學校、各市教委直屬學校及學校主管(辦)單位報市教委;各區衛健委報市衛健委;各區公安局報市公安局環食藥保衛總隊。
 
  市市場監管委 市教委
 
  市公安局  市衛生健康委
 
  2021年8月23日



日期:2021-08-25
 
地區: 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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