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酒類、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產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餐飲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5類食品91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910批次、不合格5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質量指標不達標、農獸藥殘留超標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麗水市蓮都區呂書斌酒坊加工自制的早稻米燒酒(白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沃爾瑪(浙江)百貨有限公司武義俞源街分店銷售的標稱浙江臺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上海蘇打餅干(海苔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諸暨市沃愛嗑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泰州市金力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風味發酵乳(草莓+百香果+燕麥),酸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杭州半山綜合市場小管食品店銷售的鴨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桐鄉市梧桐振東張小英禽蛋攤銷售的鴨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嘉興、紹興、金華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10818.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10818.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日期:2021-08-20
一、質量指標不達標
(一)麗水市蓮都區呂書斌酒坊加工自制的早稻米燒酒(白酒),甲醇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檢驗檢疫科學技術研究院。
(二)沃爾瑪(浙江)百貨有限公司武義俞源街分店銷售的標稱浙江臺州恒泰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老上海蘇打餅干(海苔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諸暨市沃愛嗑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泰州市金力乳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風味發酵乳(草莓+百香果+燕麥),酸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農獸藥殘留超標
(一)杭州半山綜合市場小管食品店銷售的鴨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二)桐鄉市梧桐振東張小英禽蛋攤銷售的鴨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臺州、麗水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嘉興、紹興、金華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10818.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10818.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8月18日
日期:2021-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