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醫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特醫食品),是為了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特醫食品安全要求高
對其監管要求也更嚴
近日,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特醫食品經營單位開展了專項排查整治與宣傳,全面加強特醫食品管理,規范特醫食品經營行為,提高安全風險意識。
一是排查經營底數,建立清單式臺賬。
各區市縣(先導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所有經營特醫食品單位進行了排查。
經查,目前全市在冊特醫食品經營單位共有215家,實有經營行為單位88家。共經營兩大類特醫食品:適用于0月齡至12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特醫食品,包括無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氨基酸配方食品、早產或者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食品、全營養配方食品、非全營養配方食品七個小類產品。
二是排查違規現象,規范經營行為。
排查重點:大型商超、藥店、醫療機構、專營店為等。
排查內容:經營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經營的產品是否合規、經營行為是否規范、經營場所是否設專區專柜銷售并設置標識牌、是否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是否存在虛假宣傳以及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指導使用特醫食品等。
排查中對有問題的單位當場提出整改意見,規范其特醫食品經營行為,督促經營單位落實企業食品安全責任意識。
三是積極宣傳,加強科普。
各級監管人員在排查同時,進行特醫食品科普知識及法律法規宣傳。
告知特醫食品經營單位除經營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外,均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所經營產品的生產單位必須具有合法生產資質,經營場所要設專區專柜及提示牌,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醫生和臨床營養師在指導患者使用特醫食品時,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特醫食品的食用人群及注意事項。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對特醫食品的檢查力度,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強化特醫食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督促食品經營者誠信經營,積極推進社會共治。
日期:2021-08-09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簡稱:特醫食品),是為了滿足進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礙、代謝紊亂或特定疾病狀態人群對營養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專門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該類產品必須在醫生或臨床營養師指導下,單獨食用或與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特醫食品安全要求高
對其監管要求也更嚴
近日,大連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特醫食品經營單位開展了專項排查整治與宣傳,全面加強特醫食品管理,規范特醫食品經營行為,提高安全風險意識。
一是排查經營底數,建立清單式臺賬。
各區市縣(先導區)市場監管局對轄區內所有經營特醫食品單位進行了排查。
經查,目前全市在冊特醫食品經營單位共有215家,實有經營行為單位88家。共經營兩大類特醫食品:適用于0月齡至12月齡的特殊醫學用途嬰兒配方食品和適用于1歲以上人群的特醫食品,包括無乳糖配方食品、乳蛋白部分水解配方食品、乳蛋白深度水解配方食品、氨基酸配方食品、早產或者低出生體重嬰兒配方食品、全營養配方食品、非全營養配方食品七個小類產品。
二是排查違規現象,規范經營行為。
排查重點:大型商超、藥店、醫療機構、專營店為等。
排查內容:經營主體資格是否合法、經營的產品是否合規、經營行為是否規范、經營場所是否設專區專柜銷售并設置標識牌、是否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是否存在虛假宣傳以及是否存在未按規定指導使用特醫食品等。
排查中對有問題的單位當場提出整改意見,規范其特醫食品經營行為,督促經營單位落實企業食品安全責任意識。
三是積極宣傳,加強科普。
各級監管人員在排查同時,進行特醫食品科普知識及法律法規宣傳。
告知特醫食品經營單位除經營特定全營養配方食品外,均應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所經營產品的生產單位必須具有合法生產資質,經營場所要設專區專柜及提示牌,不得與普通食品或者藥品混放銷售。醫生和臨床營養師在指導患者使用特醫食品時,必須明確告知消費者特醫食品的食用人群及注意事項。
下一步,市市場監管局將加大對特醫食品的檢查力度,及時消除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強化特醫食品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引導督促食品經營者誠信經營,積極推進社會共治。
日期:2021-0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