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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通告(2021年第19期)

   2021-06-11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560
核心提示: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蔬菜制品、
近期,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點、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農產品等22類食品583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抽樣檢驗合格573批次、不合格10批次(見附件),不合格項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劑超標、農獸藥殘留超標、質量指標不達標、重金屬污染等。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一)浦江縣惠心小吃店銷售的標稱棗莊長澤乳業有限公司生產的珍樂優果粒酸奶飲品,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棗莊長澤乳業有限公司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經核查對該異議不予認可。
 
  (二)杭州臨安新希食品有限公司在天貓銷售的標稱杭州臨安希涵園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生產的南瓜子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華潤萬家生活超市(浙江)有限公司柯橋萬達廣場店銷售的標稱寧波市江北五橋糧油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條形水磨年糕,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四)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紹興柯橋興越路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寧波市江北慈城五糧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年糕片,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劑超標
 
  (一)吳興明金福生面店銷售的年糕,二氧化硫殘留量、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吳興明金福生面店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并申請復檢,經浙江方圓檢測集團有限公司復檢后,維持初檢結論。
 
  (二)嘉興市經開長水隆興農貿市場顧氏生面店銷售的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海寧市海昌蘭敏生面店銷售的切片年糕,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三、農獸藥殘留超標
 
  德清縣武康街道城東菜市場俞建琴攤位銷售的河蝦,呋喃西林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四、質量指標不達標
 
  浙江永輝超市有限公司紹興匯金廣場分公司銷售的標稱宜興市新街街道騰龍食品廠生產的小香米酥,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
 
  五、重金屬污染
 
  海寧市硤石朱新良水產攤銷售的蝦蛄,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我局已責成相關市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予以查處。要求杭州、寧波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要求杭州、湖州、嘉興、紹興、金華等地市場監管部門督促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以上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自通告發布之日起7日內向社會公布風險防控措施,3個月內向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報告核查處置情況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關于部分不合格項目的說明.doc
 
     2.食品抽檢不合格-20210611.xls
 
     3.食品抽檢合格-20210611.xls
 
  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1日



日期:2021-06-11
 
地區: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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