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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印發2021年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實施方案的通知(魯自然資字〔2021〕57號)

   2021-05-12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863
核心提示:各市林業主管部門,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共中央
各市林業主管部門,各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中共山東省委 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等有關規定,按照《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關于加強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通知》(林科發〔2018〕129號)、《山東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省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魯食藥安辦字〔2021〕4號)要求,結合我省食用林產品生產情況,省自然資源廳決定2021年繼續開展省級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研究制定了《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實施方案》(附件1)、《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附件2)。現將以上方案印發你們,并提出以下要求,請一并抓好落實。
 
  一、高度重視,抓好工作落實。依法開展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是加強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重要措施。各市林業主管部門要根據職能職責,嚴格按照兩個方案的要求,全面落實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任務。要強化責任意識,在總結歷年監測工作經驗的基礎上,堅持問題導向,針對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切實可行的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監管人員和責任分工,切實做好今年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
 
  二、客觀公正,確保監測質量。組織實施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是林業主管部門依照法律法規開展的監管執法工作。各市、縣(市、區)林業主管部門和承檢機構要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根據食用林產品生產特性,科學公正、實事求是地做好抽樣和檢驗工作,確保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工作高標準、高質量完成。省自然資源廳將對檢測工作隨機抽查檢查,對違反工作規定、弄虛作假等行為,將依法依紀給予嚴肅處理。
 
  三、履職盡責,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各級林業主管部門和承檢機構要按照職責分工開展工作,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按時完成檢測任務。各檢測機構要認真研究方案要求,嚴格規范操作,不得隨意更改抽樣地點和樣品信息,不得謊報、瞞報、漏報檢測信息,確保抽樣和檢測工作真實、客觀、準確。參加抽樣的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發布檢測信息。各市在接到不合格樣品檢測結果反饋意見后,要立即查找原因,依法處置,處置情況及時上報。對問題較多的地區和產品跟進監督抽查,開展專項行動,全面整改。
 
  四、嚴格要求,及時報送相關材料。各市林業主管部門要依據抽檢樹種2020年產品產量,充分考慮抽樣的科學性和樣品的代表性,確定并填寫本市抽樣計劃表(附件3)。對在去年抽檢中發現問題的和存在質量安全隱患較大的產品,要增加抽檢批次。具體抽樣時間由各市林業主管部門負責通知承檢機構(附件4)。請各市林業主管部門于5月15日前將本市的抽樣計劃表和監管人員聯絡方式(附件5)紙質版、電子版材料,一并報送至省自然資源廳林業改革發展處。2021年全省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繼續使用山東省經濟林智慧監管平臺,在平臺上完成任務接收、下發、數據采集、上報等工作,市本級監測任務原則上應使用平臺完成,平臺使用過程中如有問題及時與平臺開發方聯系。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省自然資源廳林業改革發展處楊濤,電話:0531-88562526,電子郵箱:yangtao1980@shandong.cn。
 
  平臺聯系人:付艷艷;電話:18953170162;平臺網址:http://117.73.253.81:8088/platform/zjlogin/juheye.jsp。
 
  附件:1.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實施方案
 
  2.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實施方案
 
  3.抽樣計劃表
 
  4.2021年度省級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承檢機構名單
 
  5.食用林產品監管人員聯絡方式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1年5月8日
 
  附件:
 
  附件:   1-5.doc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21年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任務的通知word版下載.doc
 
     山東省自然資源廳關于做好2021年食用林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任務的通知PDF版下載.pdf




日期:2021-05-12
 
地區: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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