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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組織制定2021年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2021-05-11 西藏衛生健康委員會875
核心提示: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經濟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2021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要求,2021年4月12日,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經濟和信息化部等6部委《2021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要求,2021年4月12日,西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同自治區經濟和信息化廳、商務廳、市場監管局、拉薩海關、糧食和物資儲備局聯合制定印發《2021年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全面安排部署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
 
  一是明確任務,強化部門分工與協作。按照《食品安全法》及相關規定,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組織召開全區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協調會議,進一步明確衛生健康、經信、商務、市場監管、海關、糧食和物資儲備等各部門的職責和任務,強化部門分工與協作,牽頭制定風險監測計劃并組織開展衛生健康系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加工食品、食用農產品、餐飲食品、食品相關產品等的風險監測,糧食和物資儲備部門負責糧食產品的風險監測,海關部門負責進出口食品的風險監測。各相關部門及時通報工作進展,確保各項工作落實。
 
  二是突出重點,開展重點環節專項監測。《計劃》中規定的食品安全監測重點主要包括食品污染物及其有害因素監測、食源性疾病監測等項目,結合我區實際情況,2021年確定全區衛生健康系統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任務1258份、檢測項目6100個,涵蓋肉與肉制品、冷凍飲品、糧食制品等食品類別,采樣要求覆蓋全部地(市),采樣的縣(區)數量不少于所轄縣(區)總數的98%。對外賣配送餐、流動攤檔售賣的食品、學生午餐等餐飲食品開展專項監測;對糌粑、風干牛肉、鮮牛奶三個地方性食品持續開展風險監測。《計劃》要求,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任務由全區各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各縣級及以上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拉薩市城關區各鄉鎮衛生院及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承擔,確定自治區人民醫院等10家單位為食源性疾病主動監測哨點醫院。
 
  三是提升水平,保障工作質量。自治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積極爭取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資金,確保資金及時到位,要求各級衛生健康部門加強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人員培訓,各哨點醫院加強對一線醫務人員食源性疾病監測報告培訓,切實提升監測人員的業務能力和水平,確保監測數據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2021年,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將繼續推行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季度通報制度,并將其納入各地(市)衛生健康委工作考核內容,加大督導力度,及時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各項監測工作任務順利完成。



日期:2021-05-11
 
地區: 西藏 拉薩市
行業: 糧油 進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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