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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延長嬰兒奶瓶BPA禁令生效日期

   2012-07-21 WTO檢驗檢疫信息網958
核心提示:據悉,阿根廷曾于2012年3月實施1207/2012法規,禁止在嬰兒奶瓶中使用雙酚A(BPA)。根據法規,企業有30天的過渡期符合新措施要求

據悉,阿根廷曾于2012年3月實施1207/2012法規,禁止在嬰兒奶瓶中使用雙酚A(BPA)。根據法規,企業有30天的過渡期符合新措施要求。
2012年4月27日,阿根廷國家藥物、食品和醫療技術管理局(ANMAT)公布法規修訂版2269/2012號,修改了給予企業符合嬰兒奶瓶中BPA禁令的時間。新法規于2012年4月28日生效,企業必須在2013年1月10日之后符合禁令要求。即法規生效后的180個工作日。
在180天的過渡期內,制造聚碳酸酯嬰兒奶瓶的企業必須對這些產品進行標記。企業還被要求在法規生效后的10個工作日內提交一份宣誓書,表明其標簽計劃以及目前產品的庫存情況。新法規的重點如下表格所示:
管轄范圍
物質
范圍
生效日期
注意事項(2269/2012法規)
阿根廷
BPA
聚碳酸酯嬰兒奶瓶
2013年1月10日
2013年1月10日之前生產聚碳酸酯嬰兒奶瓶的企業必須對產品進行標記。


日期:2012-07-21
 
標簽: 雙酚A 奶瓶 BPA
行業: 乳業 包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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