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純凈水桶生產車間與農藥倉庫僅一墻之隔?罰!

   2021-04-02 余姚市市場監管局微信號535
核心提示:近日,余姚市市場監管局對位于低塘街道的某塑料廠開出行政處罰罰單,該廠從事純凈水桶的生產,卻未能持續保持生產許可的規定條件
近日,余姚市市場監管局對位于低塘街道的某塑料廠開出行政處罰“罰單”,該廠從事純凈水桶的生產,卻未能持續保持生產許可的規定條件,被處罰款1萬元,并限期整改。據悉,這是余姚市場監管部門自2020年1月實施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告知承諾”改革以來首次對此類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
 
  線上辦證


  線下違規經營
 
  自2020年1月起,浙江省將除危險化學品以外的食品相關產品、電線電纜、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化肥等四類省級發證的工業產品生產許可實行“告知承諾”審批改革,企業只需自我承諾符合生產許可條件,進行網上申報,便能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
 
  余姚市某塑料廠因打算生產純凈水桶,于是于去年6月5日向市場監管部門提出網上申請,成功自主辦理了生產許可證。余姚市市場監管局在該廠提出申請后立即于同年6月19日組織有關專家和執法人員組成檢查組對該廠實施了證后首次監督檢查,然而在檢查過程中發現:與該廠生產車間僅一墻之隔居然有一個化肥農藥倉庫。
 
  根據有關國家標準,從事食品相關產品生產的企業,必須在廠區環境、廠房、設備與設施等方面符合具體的規范要求,尤其是應該與有毒有害污染源保持相應距離,確保食品相關產品的安全,在符合規定條件后取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方可從事生產,并且在生產過程中要持續保持生產許可條件。因該廠不符合這一規定條件,市場監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整改。此后,余姚市市場監管局再次對該廠進行整改后核查,最終現場確認了隔壁的化肥農藥倉庫已經搬走,并對經營者與從業人員進行了相關普法教育。
 
  放松警惕


  結果被抓現行
 
  去年11月,余姚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食品相關產品雙隨機檢查,在對該塑料廠進行檢查時發現其正在從事純凈水桶的生產,但該廠未能持續保持生產許可的規定條件:塑料原料與生產好的純凈水桶沒有分區域存放,生產車間內物品堆放雜亂,沒有設置人流、物流通道,大門對外敞開,洗手、更衣、換鞋及風淋等設施沒有啟用,化驗室被改造成了辦公室;更為蹊蹺的是,旁邊已經搬走的化肥農藥倉庫竟然又回來了。
 
  該廠經營者想當然地認為自己已經取得了生產許可證,就可以對規定的生產條件不管不問了,甚至于對去年10月化肥農藥倉庫搬回來的情況置之不理,殊不知這同樣是違法行為。
 
  在接受處罰后,該廠著手進行了整改,市場監管執法人員于日前再次對該廠進行了檢查,確認該廠現已恢復生產許可的規定條件,隔壁的化肥農藥倉庫也已搬掉。下步,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對轄區相關企業的監管,同時也在此提醒從事食物相關產品生產的廠家以此為鑒,不得擅自改變生產環境和布局。
 
  來源:低塘所



日期:2021-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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