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21日,美國公布有關智利向美國出口家禽與家禽產品的合格性:最終法規。食品安全檢驗局(FSIS)正修改其家禽產品的檢驗法規,將智利納入對美出口家禽與家禽產品國家合格名單(9 CFR 381.196)。FSIS對智利法律法規的審議及執行情況的檢驗表明,其家禽檢驗制度要求等同于美國家禽產品檢驗法(PPIA)及其執行法規的相關規定。根據本最終法規,由智利認證企業加工的家禽與家禽產品可以出口美國。所有此類產品將在美國入境口岸由FSIS檢驗官進行復檢。本法規于2007年12月3日生效。
日期:2008-01-15
日期:2008-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