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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典擬議禁止在某些食品接觸材料中使用雙酚A

   2012-06-19 WTO檢驗檢疫信息網477
核心提示:瑞典環保部于2012年4月13日宣布,禁止在三歲以下兒童用食品包裝中使用雙酚A(BPA)。該提案將禁止在該類產品的涂料和涂層中使用B

瑞典環保部于2012年4月13日宣布,禁止在三歲以下兒童用食品包裝中使用雙酚A(BPA)。該提案將禁止在該類產品的涂料和涂層中使用BPA,并修訂了食品法規(2006:813),擬議生效日期為2013年1月1日。除提案外,相關機構將被要求調查熱敏紙和收據中BPA禁令的情況,同時還將調查范圍擴展至飲水吸管、玩具和兒童產品。
提案重點如表格一所示:
表格一
管轄范圍
物質
范圍
要求
擬議生效日期
瑞典
BPA
三歲以下兒童用食品包裝中的涂料和涂層
禁止
2013年1月1日
在歐洲,BPA的使用受到食品接觸塑料法規(EU) 10/2011的規管,其修正案法規(EU) 321/2011,也在一些成員國中使用。具體如表格二所示:
表格二
管轄范圍
物質
法規/引文
范圍
要求,除非另有說明,BPA含量
生效日期
歐盟
BPA
(EU)10/2011
食品直接接觸塑料材料和物品
≤0.6 mg/kg(遷移量)
2012年12月31日
歐盟
BPA
(EU)321/2011
12個月以下嬰兒用聚碳酸酯嬰兒奶瓶
禁止
2011年5月1日(制造商)
2011年6月1日(進口商和銷售商)
奧地利
BPA
《食品安全和消費者保護法》(LMSVG)
奶嘴和牙膠
禁止
2012年1月1日
丹麥
BPA
丹麥禽畜及食品監管處
3歲以下兒童用食品接觸材料
禁止
2012年7月1日
法國
BPA
2010-729法案
嬰兒奶瓶
禁止
2010年6月30日
 



日期:2012-06-19
 
行業: 包裝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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