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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西規定對使用牛及非洲羚羊屬動物進行通報所應遵循的程序

   2007-12-27 中國技術性貿易措施網647
核心提示:  2007年12月14日,巴西農畜食品供應部(MAPA) 發布第49號標準指令,規定了對使用牛及非洲羚羊屬動物進行通報所應遵循的程序,

   2007年12月14日,巴西農畜食品供應部(MAPA) 發布第49號標準指令,規定了對使用牛及非洲羚羊屬動物進行通報所應遵循的程序,按照牛及非洲羚羊屬動物生產鏈追溯系統(SISBOV),批準的企業應對參加集市、展覽會、拍賣會及任何其它臨時集散地活動的牛及非洲羚羊屬動物進行注冊。以上活動應按1994年10月18日第162號部級令規定程序獲得事先批準,并輸入到SISBOV國家數據庫。

   第49號標準指令,2007年10月31日簽發,公布于2007年11月1日第211號官方公報第I節,第1頁。并已于2007年11月1日生效。



日期:2007-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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