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2月4日,臺灣衛福部食藥署發布衛授食字第1091304732號公告,訂定「食品原料冬青葉( Ilex guayusa )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并自即日生效。部分修正要點如下: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二、冬青葉(Ilex guayusa)限乾燥後,供沖泡茶飲使用。
三、 使用前點冬青葉作為原料之食品,應標示「兒童、孕婦及授乳者 應避免食用」之警語字樣。
本文由食品伙伴網食品資訊中心編輯,有任何疑問,請聯系news@foodmate.net。
日期:2021-02-04
一、本規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十五條之一第二項及第二十二條 第一項第十款規定訂定之。
二、冬青葉(Ilex guayusa)限乾燥後,供沖泡茶飲使用。
三、 使用前點冬青葉作為原料之食品,應標示「兒童、孕婦及授乳者 應避免食用」之警語字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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