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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CEPA有毒物質列表新增4物質

   2012-04-16 WTO檢驗檢疫信息網568
核心提示:加拿大人在日常生活中會接觸成百上千種不同的產品,從藥品到計算機,再到服裝和燃料等等,這些產品在生產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地使


    加拿大人在日常生活中會接觸成百上千種不同的產品,從藥品到計算機,再到服裝和燃料等等,這些產品在生產過程中都或多或少地使用到化學物質。而其中一些化學物質,當以一定的數量或濃度在一定的環境條件下釋放時,會對環境和人體健康產生不利影響。通過對幾種此類物質進行人類和環境暴露危害方面的科學評估,結果明確顯示依據1999年加拿大環境保護法(CEPA 1999)第64條設定的標準,這些物質對人類健康和環境構成或可能構成危害。

    按照CEPA 1999第90(1)部分的規定,根據篩選評估報告的建議,加拿大發布命令,要求將以下物質列入CEPA 1999附表1的有毒物質清單中:

    新增物質:

    .  2-硝基丙烷 (CAS No. 79 46 9)

    .  2-硝基甲苯 (CAS No. 88 72 2)

    .  2、6二叔丁基-4-(1-甲基丙基)苯酚 (CAS No. 17540 75 9)

    甲基[4- (二甲基氨基)苯酯] [4- (乙胺基) -3-甲基苯基] -醋酸 (CAS No. 72102 55 7)

    新物質列入清單后,加拿大環保部長和衛生部長將根據CPEA 1999針對這些物質的健康和環境風險制定法規或措施。不過,部長們也可以選擇采用CPEA 1999以外的措施來監管這些風險。




日期:2012-04-16
 
標簽: 生活 化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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