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韓國農林畜產檢疫本部發布了第167號例規,修改《進口植物檢疫處理程序詳細要領》,其主要內容如下:
1. 具體規定植物檢疫官的分配標準及方法。
2. 簡化韓國國外生產地檢疫品種等的相關消毒處理確認結果電子登記(植物檢疫綜合信息系統)。
3. 完善保稅運輸的植物檢疫對象品種的處理方法。
日期:2020-11-11
1. 具體規定植物檢疫官的分配標準及方法。
2. 簡化韓國國外生產地檢疫品種等的相關消毒處理確認結果電子登記(植物檢疫綜合信息系統)。
3. 完善保稅運輸的植物檢疫對象品種的處理方法。
日期:2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