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餅干、餐飲食品、茶葉及相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產品、糕點、罐頭、酒類、冷凍飲品、糧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鹽、食用農產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水果制品、速凍食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飲料、嬰幼兒配方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8類食品2232批次樣品。抽樣檢驗項目合格樣品2202批次,不合格樣品30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個別項目不合格,其產品即判定為不合格產品。現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九龍坡區匯達超市銷售的鮮活白鰱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秀山縣太陽山純凈水廠標稱生產的太陽山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尚滋苑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廠標稱生產的草莓風味月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市黔江區仙峽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重慶嘗必樂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麻辣豆豉調料,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沙坪壩區福榮達食品超市銷售的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黔江區豪源副食經營部銷售的大青椒和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重慶世紀鑫輝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八)秀山縣樂淘百貨超市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九)重慶市開州區嘉鑫食品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重慶市人人樂商業有限公司五公里購物廣場銷售的散養豬里脊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重慶市潼南區桂林街道辦事處蓮花市場內流動經營者徐紅波銷售的生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二)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渝東花園店銷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三)墊江縣景商生活超市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四)重慶聚創食品超市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渝北區即時餐飲店銷售的雞,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六)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重百璧山商場超市銷售的丁桂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七)巫山縣前源百貨超市銷售的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氧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八)沙坪壩區海文群英副食超市銷售的豬肝,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九)重慶美存美家購物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來自鞍山星奧肉禽有限公司的雞中翅,金剛烷胺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56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萬州區百安壩萬晶食品店銷售的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一)兩江新區張姐餐廳銷售的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二)開州區鴻房子老火鍋店、渝中區鑫山陳姐餐飲店和大渡口區盟嘿餐館銷售的鴨腸,甲醛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三)酉陽縣偉燕副食經營部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四)涪陵區沂寧白酒釀造廠標稱生產的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五)璧山區健龍鎮謝榮清榨油作坊標稱生產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六)永川區陳其林食品加工坊標稱生產的菜籽油,酸價(KOH)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七)酉陽縣偉燕副食經營部銷售的葉芹,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 附件2.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 附件3.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日期:2020-10-16
一、不合格產品情況
(一)九龍坡區匯達超市銷售的鮮活白鰱魚,地西泮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秀山縣太陽山純凈水廠標稱生產的太陽山飲用純凈水,銅綠假單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三)重慶尚滋苑食品有限公司食品廠標稱生產的草莓風味月餅,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四)重慶市黔江區仙峽農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重慶嘗必樂農業開發有限公司標稱生產的麻辣豆豉調料,山梨酸及其鉀鹽(以山梨酸計) 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五)沙坪壩區福榮達食品超市銷售的綠豆芽,4-氯苯氧乙酸鈉(以4-氯苯氧乙酸計)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六)黔江區豪源副食經營部銷售的大青椒和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七)重慶世紀鑫輝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八)秀山縣樂淘百貨超市銷售的韭菜,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九)重慶市開州區嘉鑫食品超市銷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重慶市人人樂商業有限公司五公里購物廣場銷售的散養豬里脊肉,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一)重慶市潼南區桂林街道辦事處蓮花市場內流動經營者徐紅波銷售的生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二)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渝東花園店銷售的芹菜,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三)墊江縣景商生活超市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四)重慶聚創食品超市銷售的多寶魚,恩諾沙星和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五)渝北區即時餐飲店銷售的雞,五氯酚酸鈉(以五氯酚計)不符合農業農村部公告第25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六)重慶商社新世紀百貨連鎖經營有限公司重百璧山商場超市銷售的丁桂魚,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七)巫山縣前源百貨超市銷售的雞蛋,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氧氟沙星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萬州食品藥品檢驗所。
(十八)沙坪壩區海文群英副食超市銷售的豬肝,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十九)重慶美存美家購物超市有限責任公司銷售的、來自鞍山星奧肉禽有限公司的雞中翅,金剛烷胺不符合農業部公告第560號要求。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研究院。
(二十)萬州區百安壩萬晶食品店銷售的辣椒,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一)兩江新區張姐餐廳銷售的饅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二)開州區鴻房子老火鍋店、渝中區鑫山陳姐餐飲店和大渡口區盟嘿餐館銷售的鴨腸,甲醛不符合國家相關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
(二十三)酉陽縣偉燕副食經營部銷售的茄子,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四)涪陵區沂寧白酒釀造廠標稱生產的白酒,甜蜜素(以環己基氨基磺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涪陵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五)璧山區健龍鎮謝榮清榨油作坊標稱生產的菜籽油,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六)永川區陳其林食品加工坊標稱生產的菜籽油,酸價(KOH)和苯并[a]芘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永川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十七)酉陽縣偉燕副食經營部銷售的葉芹,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重慶市黔江食品藥品檢驗所。
二、核查處置情況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對生產經營企業依法啟動查處工作,同時已采取風險控制措施,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并進行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附件1.本次檢驗項目.docx
2. 附件2.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xlsx
3. 附件3.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xls
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5日
日期:20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