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韓國食品藥品安全部(MFDS)發布了《食品衛生法實施規則》部分修改單,主要修改內容如下:
為了避免醬類及食醋的內容物泄露到外部,在進行了單獨包裝并沒有發生危害的可能性時,允許對醬類及食醋進行分裝、銷售。
接受該年度食品衛生教育的人員,在其經營場所所屬的特別市、廣域市、特別自治市、道、特別自治道的轄區內接受的食品衛生教育與從事的食品衛生教育為同一業種時,視為接受了同業種的食品衛生教育。
此外,加強休閑餐飲店經營者或普通餐飲店經營者安置音響設備及允許客人跳舞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標準。
日期:2020-09-25
為了避免醬類及食醋的內容物泄露到外部,在進行了單獨包裝并沒有發生危害的可能性時,允許對醬類及食醋進行分裝、銷售。
接受該年度食品衛生教育的人員,在其經營場所所屬的特別市、廣域市、特別自治市、道、特別自治道的轄區內接受的食品衛生教育與從事的食品衛生教育為同一業種時,視為接受了同業種的食品衛生教育。
此外,加強休閑餐飲店經營者或普通餐飲店經營者安置音響設備及允許客人跳舞的行為的行政處罰標準。
日期:2020-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