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國內外出現了很多過期食品處理不當所引發的食品安全問題,例如:北京沃爾瑪超市的過期食品不知為何進入市郊的黑超市銷售,過期食材"再利用" 日食品丑聞頻發導致信任危機等等。同時, 國家工商總局近日發出的《關于規范食品索證索票制度和進貨臺賬制度的指導意見》中提出,食品銷售者應對即將到保質期的食品集中陳列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提示。工商總局出臺這一規定,表明了國家對過期食品的處理問題的重視。過期食品的處理,已成為一個亟需規范的問題。
食品伙伴網食品論壇是國內目前最大的食品社區,網友主要是食品行業的專業技術人員。食品論壇的網友就“過期食品的處理問題”這一話題展開了討論(見http://bbs.foodmate.net/thread-148541-1-1.html)。以下是討論中觀點的匯總。
一、網友們分析了當前我國在過期食品處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困難核問題,主要包括缺少相應的法律法規,政府的監管難以執行。網友們列舉了現在企業處理過期食品常用的方法手段,不合理的手段主要有回收重新新包裝,更換標簽后再銷售,或者作為其他產品的原料。也有網友指出了企業對食品保質期的制定缺乏科學依據。
網友yiyunting:主要的問題是無法可依、執法不嚴。中國政府存在的最嚴重問題是當有利可圖時每個部門都想參與,但是需要負責任時就都說不在監管范圍內。雖然有點跑題了,但這就暴露出事時沒有部門肯出來面對。當然,日本處理食品垃圾(還有其他垃圾也是)很有一套,但不只是國民素質比較高,而且國家政府在推動垃圾分類處理上花了很大的力氣?,F在臺灣也效法日本處理家庭的垃圾分類,但效果就遠沒那么好了。
網友sunlinqing2000:過期食品如果沒有壞,一般都回更換標簽重新上市,過期高檔肉制品可變成低檔肉制品,低檔肉制品可變成高溫火腿腸,過期牛奶可變成奶粉,過期奶粉可以用水化了再變成奶粉等等。
網友常青樹:我們做過火腿腸類的產品,凡是過期的廠家全部回收更換。所以凡是市面上的都能回到廠子里來。對于這部分回收產品的處理是:已經變質的全部煉制工業油,尚有利用價值的將腸的外皮全部剝離,并將腸體打碎,賣給固定的養殖場當飼料用了。
網友漂一:國家質檢總局出臺了不能利用回收原料、半成品、成品重新制成產品的規定,但實際上國家相關檢測機構、執行機構目前也無法進行監督檢測和執法檢查,許多企業目前的操作,包括許多大型企業,由于企業的本質決定(企業的本質是追求利潤的最大化)了企業不可能把回收的原料、半成品、成品進行報廢處理,基本上是重新投入生產中,制造產品中去。如去年的“回奶”事件、今年的“皖毛毛粽子”事件。許多媒體都進行了報道,但這些報道并不是執法機關最先查到的,而是企業內部或新聞單位最先揭發出來的。
網友南帝瀟瀟:我國大多數食品企業在對于過期食品處理問題上很不完善,就我第一個實習的方便面工廠,在保質期日期前一個月經銷商送回工廠,重新拆封、包裝、噴生產日期、再銷售。
網友hiv:很多食品就是這樣,快要過期時更換包裝,就像是月餅銷售期頂多就一個月,節后都去哪了呢?不是有生產廠家用了陳年的月餅餡嗎?所以這要我們的監管部門采取一定的措施去監管,那些面包呀,餅干、泡面等可以送到養殖廠去,這樣應該可以減少一些損失。
網友xueerzijing:食品的保質期在很多廠家來說,都是很模糊,都沒有經過測試確定的,不是照搬別人的,就是隨便寫的。商家要主動將過期食品下柜,廠家也應該對產品負責到最終消費。有哪個廠家對自己的產品做過順向追溯?有沒去了解過自己的產品有沒有過期了還在貨架上?監督是需要,我覺得還是提高生產廠家對食品安全的認識,主動負責更重要。當然這在中國是很難實現的,這就要求國家用強制手段,我覺得應該加大處罰力度。如果處罰的費用高過處理過期產品的費用,誰都會權衡利弊的。
網友清茶幽幽:其實很多產品的保質期很不合理。有的為了安全起見,可以保質一年的,定8個月保質期,到了保質期,還照吃不誤。如冷凍食品,多長的保質期?-18攝氏度,一年?18個月?兩年?-18攝氏度如何保證?如果不能保證-18攝氏度,那又如何呢?有的產品,生產者自己都不明白,模仿別人弄個保質期,殊不知質量管理不到位,保質期內就變質了。所以,建立合理權威的保質期確定機制,是研究過期食品處理的首要任務。
二、網友們就如何妥善處理過期食品的問題,提出了自己的建議。一方面呼吁政府出臺關于過期食品處理的相關規定,是監督管理有法可依,增加違法成本。同時網友們高度評價了工商總局在近期出臺的臨近保質期食品必須明示的規定,認為這一規定會在一定程度上減少食品因過期而造成的不安全隱患。網友們在企業方面提出,首先要加強科學研究,延長食品保質期;生產企業要和銷售企業聯合杜絕過期食品的出現。而就已經出現的過期食品,如何處理的問題,網友們也產生了爭議性的討論。
網友漂一:國家應該出臺相關制度,對市場銷售環節中回收的產品的原料、半成品、成品重新利用的(特別是過了保質期)的產品,應該出臺操作細則,加強管理,特別是加強處罰、新聞曝光,并且要一查到底,特別是大中型企業,更加要加強管理,落實責任,因為大中型企業產品的產量大,銷售范圍廣,導致的后果影響面也大。國家應該加大舉報的獎勵制度,舉報人的保護制度,加大處罰力度(目前的違法成本要遠遠小于執法成本),引導企業向正面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進行良性發展。
網友ysm1:過期食品應該是變味,變質的,假如不是變味,變質的,也應該是人不得食用了,該廢棄處理。上面很多網友討論了如何處理過期食品問題。換位思考一下,我的觀點是從食物鏈考慮,過期食品一律應該焚燒處理,不能作回用和飼料之類的。因為做了回用和飼料,最終還是我們人類食用,所以現在一些怪病層出不窮,是我們人類的悲哀。希望食品安全專家看到這些問題,也希望食品安全專家他們自己不要吃到回收原料作的食品,早日出臺《食品安全法》,在法律中規定過期食品的處理方法,如果食品企業違反法律,將嚴懲不貸。這樣廣大老百姓的身心健康得以保障。
網友huier0802:可以在保質期快到的時候促銷掉,或者實在銷售不了的時候就給福利部門,并且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消耗,關鍵是不讓過期食品出現,而不是過期以后討論處理。如果是已經過期了的,那只能當飼料了。
網友hahhong2008:企業只要根據標準生產,即使超過規定的保質期(在規定的儲藏條件下),也只是失去貨架價值,只要在保存期內,就還可以食用,所以,企業在處理過期食品時可以充分考慮這段時間。正如前面網友所說,某些企業之所以敢于屢屢觸犯紅線,實在是違法的成本太小,如果希望所有食品企業都按“食品行業是良心行業”來規范自己是不現實的,只有加大監管力度。而且僅僅依靠監督機構也不可能,幾十人的機構沒那么強大的觸角,實際上我們所有的人都是我們自己的食品監督員,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舉報,媒體、工商、質監各司其職,重拳出擊,可能就解決了。
網友zzx710222:過期食品的處理對生產企業來講都是極為敏感的話題,日本的做法的確很有可取之處,但是在我們目前的情況下,要形成一個有機的產業鏈需要多長的時間,本人還不敢期待。在加強職能部門監管力度方面,我認為首先國家要從法律行規的角度對產品召回及過期產品處理進行規范,明確各個環節的責權利,理順各不同食品類別的處理渠道,再從整個國家食品生產、銷售、處置,及行政監管的整個體系建立資源共享的網絡,公開信息,透明管理,才有可能實質性的確保過期產品的安全處理。否則以現在國內生產企業、銷售商和國家監管的現狀,這個話題任是誰都經不住敲打。
網友番茄蛋湯:由監管部門發布過期食品處理指導性文件,教育經銷商及生產企業,這個工作還是非做不可的。過期食品的處理也應該由生產企業來負責,食品的追溯體系本身就是以生產企業為主線,單純依靠生產企業或經銷商處理,難免出現過期食品改頭換面/異地銷售的情況。在目前的監管條件下,或者可行的方式由監管部門統一指定專業公司專門處理過期及變質食品。專業公司可以根據這些食品的性質及其品質情況酌情處理,充分發揮其利用價值。經銷商在處理這些過期食品時存在不妥之處。必須將食品搗碎乃至摻入其它物質使之完全不具備食品功能,避免后患(當然確實是浪費,并且也增加處理成本,但防止黑心的處理人員/生產企業出現問題,這樣做還是必要的)。
網友平兒:我建議就是在臨近保質期十天,或者根據保質期的日子來定,進行促銷,這樣可以加大這些食品的銷售量,但是這種銷售一定是透明銷售,這樣做可以減少浪費。建議政府建立統一的過期食品的處理機構。進行變廢為寶,加工成飼料什么,有些人說那樣通過食物鏈還不是到了人的身體里。我覺得有些過期食品只是品質下降,不一定產生有毒有害物質,另外一點就是動植物身體本身就是一個加工廠,會進行一部分有毒物質等的代謝的,降低風險。再者說了,我們既然要變廢為寶肯定是要達到飼料的要求的,并不是什么東西都可以加工成的。加強企業的自律,加大對企業原料的監管,避免回爐現象。加強消費者的食品安全知識宣傳,正確認識食品保質期。
日期:2007-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