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采后預冷措施

   2006-12-25 575
核心提示:果實采收后要求在2~3h內,最遲在24h內冷卻到果實生理活性顯著減弱的程度,以利延緩果實的后熟過程。需要進行貯藏的果品,預冷

    果實采收后要求在2~3h內,最遲在24h內冷卻到果實生理活性顯著減弱的程度,以利延緩果實的后熟過程。需要進行貯藏的果品,預冷能夠使其溫度盡早地達到貯藏的最適宜溫度,以利于及早地運用塑料薄膜包裝并進行氣調貯藏而不結露,如果果品的溫度高而庫溫低,差數在3℃以上時,易結露,結露會對果品產生不良影響,使果品易腐爛。

    現代預冷常使用的技術有冷空氣冷卻(冷藏庫房冷卻)、強制通風冷卻(壓差冷卻)、水冷、真空冷卻和包裝冰冷卻。小規模個體經營,可利用自然條件及自然冷源。如在早晨采收,采收后來不及運走的果實放在陰涼處,有條件的可直接用干凈冷水預冷晾干;也可在樹陰下放一夜,第二天清晨入庫;利用山洞、地窖及晚間涼風,加風機通風冷卻;也可用帳篷覆蓋布制成通風隧道,用風機抽吸內部空氣。無論哪種方法,只要使用得當,都可以收到較好的效果。

    貯藏用桃的預冷溫度應在0℃為宜,不能過低,以免引起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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