禽病防治方面的四宜四忌

   2008-10-11 968
核心提示:每天應對家禽的食欲、飲水、精神狀態、糞便等的正常與否認真觀察,做到及時掌握禽群的健康情況。一旦發現群體不正常,應及早投


    每天應對家禽的食欲、飲水、精神狀態、糞便等的正常與否認真觀察,做到及時掌握禽群的健康情況。一旦發現群體不正常,應及早投藥治療,以減少損失。若疏于日常管理,未能及時發現禽群病情,必然貽誤治療時機,導致藥物費用增多,禽群死亡率高。 

    宜選高敏藥物,忌濫用藥物

    高敏藥物可縮短療程,減少藥物投入量,降低死亡率。而濫用藥物的結果是導致病原體對藥物產生耐藥性,給防治帶來困難。

    宜聯合用藥,忌藥物拮抗

    多數禽病并非單獨發生,并發或繼發感染的現象經常存在。因此,應綜合各種病因聯合用藥,以提高治療效果。如對雞球蟲病的治療,可另投加其他抗菌、抗病毒藥物;治療小鵝瘟時,可適量加入利福平、氟苯尼考等抗菌藥物。在聯合用藥時,應避免藥物的拮抗或副作用。

    宜對癥治療,忌標本偏頗

    一些暴發性疾病,潛伏期很短(短者僅幾小時),投入的藥物尚未吸收,禽只已死亡。大部分藥物難以通過血腦屏障,在這種情況下,更應該對癥治療,標本兼治。

    宜療程完整,忌半途而廢

    一般情況下,每種禽病均有其潛伏期和發病過程,治療藥物也應用足療程。而見好就收的給藥方式只能殺滅部分病原體或抑制病原體的活性,待藥物作用時間一過,病原體活性恢復,可使家禽繼發其他疾病,進而感染禽群。



 
標簽: 禽病 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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