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4/T 239-2020 淡水漁業水域環境監測與污染事故調查處理規程
本文件規定了淡水漁業水域環境監測與污染事故調查處理的水質監測、浮游植物監測、浮游動物監測、維管束植物監測、魚類資源監測、底棲動物監測、底質監測的內容和方法。
本文件適用于淡水漁業水域環境監測和污染事故調查。
文本來自地方標準信息服務平臺
相關公告: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批準發布“城市軌道交通安全檢查規范”等101項地方標準發布的公告(第10號)
本標準于2020-12-27代替DB34/T 239-2002 淡水漁業水域環境監測技術及污染事故調查處理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