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WY 0017 S-2020 植物飲料濃漿
本標準規定了植物飲料濃漿的分類、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等要求。本標準適用于以白扁豆、百合、山藥、黃精、覆盆子、肉桂、桃仁、茯苓、干姜、重瓣紅玫瑰、砂仁、龍眼肉、麥芽、人參(人工種植5年以下)、玉竹、佛手、山楂、葛根、薏苡仁、枸杞、香櫞、梔子、紫蘇、桑葉、芡實、菊花(亳菊、貢菊、懷菊、杭菊中的一種或幾種)、荷葉、決明子、桔梗、魚腥草、杏仁、橘紅、陳皮、羅漢果、甘草、益智仁、金銀花、蒲公英、白芷、桑椹、黑芝麻、大棗、酸棗仁、蓮子中的幾種為原料,經清洗、水煮提取、過濾、濃縮,加入或不加入阿膠、加入蜂蜜或白砂糖混合、調配、灌裝、高溫殺菌、包裝加工而成的植物飲料濃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