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 82-2013 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規則
本指導性技術文件規定了深圳市內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一般原則、工作程序、方法、內容和要求。本指導性技術文件適用于深圳市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的下列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土地利用的有關規劃,區域、流域、海域的建設、開發利用規劃,對此類規劃應編寫該規劃有關環境影響的篇章或說明;——工業、農業、畜牧業、林業、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設、旅游、自然資源開發的有關專項規劃,對此類規劃應編寫環境影響報告書;上述條款所列規劃的詳細范圍依照國務院“關于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的規劃的具體范圍的規定”執行。 相關公告:(廢止依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78項技術標準文件的通告(深市監通告〔202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