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DB/Z 304.7-2018 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單一窗口服務 第7部分:檢驗檢疫風險預警
本部分規定了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商務試驗區單一窗口的檢驗檢疫風險預警服務的實施流程、風險信息收集、確定風險準則、風險評估、風險預警發布、風險預警響應與處置和風險預警解除的要求。本部分適用于中國(深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商務試驗區單一窗口的檢驗檢疫風險預警服務的業務開展、管理和相關信息系統的建設。 相關公告:(廢止依據)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78項技術標準文件的通告(深市監通告〔2021〕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