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510-2004(2016) 出口靈芝檢驗規程
本標準規定了出口靈芝的術語和定義、抽樣和制樣、檢驗、檢驗結果的判定、不合格的處置及檢驗有效期。
本標準適用于出口靈芝(整個或切片)的檢驗。
標準編號由DB33/T 510-2004調整為DB33/T 510-2004(2016)
調整依據: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公布浙江省推薦性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的公告 公告〔2017〕22號
DB33/T 510-2004(2016) 出口靈芝檢驗規程
本標準規定了出口靈芝的術語和定義、抽樣和制樣、檢驗、檢驗結果的判定、不合格的處置及檢驗有效期。
本標準適用于出口靈芝(整個或切片)的檢驗。
標準編號由DB33/T 510-2004調整為DB33/T 510-2004(2016)
調整依據: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關于公布浙江省推薦性地方標準復審結果的公告 公告〔2017〕2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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