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替GB/T 5009.48-1996 蒸餾酒與配制酒衛生標準的分析方法 (已作廢)
本標準規定了以含糖或淀粉的物質為原料,經糖化發酵蒸餾而制得的白酒及以發酵酒或蒸餾酒作酒基,經添加可食用的輔料制成的配制酒中各項衛生指標的分析方法。
本標準適用于蒸餾酒和配制酒中各項衛生指標的分析。甲醇的檢出限為0.02g/100mL。雜醇油的檢出限(以異戊醇和異丁醇計)為0.03g/100mL。錳的檢出限為0.50mg/L。蒸餾酒系指體積分數為60度以上的酒,如乙醇濃度不夠60度時,各項測定結果應換算成60度時的含量。配制酒經蒸餾后測定乙醇濃度,低于60度時,各項測定結果也應換算成60度時的含量。
本標準中甲醇的測定方法部分于2017-6-23被GB 5009.26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甲醇的測定代替
相關公告: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磷酸氫鈣》(GB 1886.3-2016)等24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2項標準修改單的公告
本標準中有關酒精度的測定方法于2017年3月1日被GB 5009.225-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酒中乙醇濃度的測定代替
作廢依據: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磷酸氫鈣》(GB 1886.3-2016)等24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2項標準修改單的公告
本標準4.7氰化物于2017-6-23被GB 5009.36-20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氰化物的測定代替作廢依據: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鮮(凍)畜、禽產品》(GB 2707-2016)等12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公告(2016年 第17號)
更多參見食品衛生檢驗方法理化標準5009專題
該標準中有關于氰化物指標的檢測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