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3/T 418-2003 出口蒸青茶檢驗規程本標準規定了出口蒸青茶的術語和定義、抽樣和樣品保存、檢驗、檢驗結果的判定、不合格品的處置及檢驗結果有效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茶鮮葉為原料,經蒸汽殺青后炒制的出口蒸青茶的檢驗。廢止依據: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化龍頂茶生產技術規程》等浙江省地方標準廢止公告[2020]12號(浙市監公〔2020〕1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