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HPS 0005 S-2019 復配骨(肉)湯料
本標準規定了復配骨(肉)湯料的分類和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貯存等。 本標準適用于以帶肉鮮(凍)(豬、牛、羊、驢、兔、雞、鴨、鵝、鴿、鵪鶉、淡水魚)骨(肉)的一種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淡水蝦皮(肉),經粉碎、水煮抽提、濃縮,加入食用鹽、白砂糖、谷氨酸鈉、黃原膠、瓜爾膠、玉米淀粉、骨香味香精、呈味核苷酸二鈉、琥珀酸二鈉、酵母抽提物,均質,高溫滅菌,包裝而成的非即食的復配骨(肉)湯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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