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綠色食品原料(水稻)標準化生產基地管理中水稻的有關術語和定義、基地環境、栽培管理、收獲、運輸、儲藏、組織管理、技術培訓服務、產業化經營等的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安徽省綠色食品水稻標準化生產基地的管理。
本標準于2019-12-26廢止。相關公告: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油茶有機化栽培技術規程》等127項地方標準的公告(第10號)。
本標準于2019-12-26廢止。相關公告: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廢止《油茶有機化栽培技術規程》等127項地方標準的公告(第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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