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S45/ 026-2016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調制干米粉
本標準于2018-6-10被DBS45/ 051-2018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干米粉代替
作廢依據: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調制水牛乳》等4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公告 2018年第1號
本標準規定了調制干米粉的術語和定義、分類、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
本標準適用于以大米為主要原料(占比量≥55%),經除雜、清洗、浸泡、磨粉(或磨漿、過濾),添加一種或多種食用淀粉類原料,經熟化、成型、發酵(或不發酵)、冷卻、干燥、包裝等工藝加工而成的非直接食用糧食制品。
相關公告: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發布關于《調制干米粉》等13項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公告(2016年第4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