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臨水酒(兼香型白酒)的術語和定義、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范圍、分級、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簽、標志、包裝、運輸及貯存。本標準適用于霍邱縣臨水鎮現轄行政區域的臨水酒(兼香型白酒)。相關公告: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依法備案地方標準314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標準備案公告 2015年第11號(總第191號)
本標準于2019-01-29被DB34/T 2200-2018 代替,相關公告:安徽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發布“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和服務規范”等 99 項地方標準的公告(第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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