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FC 0010 S-2019 食用植物調和油(二)
本標準規定了食用植物調和油(二)的術語和定義、要求、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包裝、運輸、貯存和保質期。本標準適用于是以葵花籽油、菜籽油、大豆油、玉米油、芥花油、橄欖油、花生油、芝麻油、茶籽油、米糠油、葡萄籽油、亞麻籽油、椰子油、棕櫚油、棕櫚仁油中兩種或兩種以上原料,按照一定比例調配,并添加或不添加營養強化劑維生素A、復配食品添加劑,然后灌裝、包裝而制成的食用植物調和油(二)(以下簡稱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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